個人手持式電話系統(PHS,Personal Handy Phone System)是由引進日本的一種技術體制,它使得用戶可以獲得一種廉價而又簡單方便的個人移動通信服務。而且當時在我國得到了極大的組網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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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空中接口規范的版本情況
PHS技術的空中接口規范是遵循日本無線工商協會(ARIB,Association of Radio Industries and Businesses)制訂的第二代移動通信系統標準RCR-STD-28,ARIB是日本無線和廣播方面的標準化組織。同樣,RCR-STD-28規范在不斷的發展演進之中,它的第1個版本發布于1993年的12月,主要是以話音業務為主,在1995年的12月又發布了其第2個版本,開始包括了數據業務,截止到2006年已發布到V5.2版本。下表1匯總了截止到2006年其各版本的發布時間,共有十多個系列版本。
表1:RCR-STD-28的各版本發布時間
在我國組建的無線市話網絡幾乎是基于PHS技術體制的,而該技術體制的核心標準是基于RCR-STD-28空中接口規范的。為此,當年的中興通信公司曾編制了RCR-STD-28空中接口規范的學習資料,RCR-STD-28規范的內容做了詳細的解讀。雖然它是基于V2.0版本,但對我們加深理解其內容很有益處的,若要詳細了解的請查閱下附件。
附件:中興通信的RCR-STD-28規范的學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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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頻段
依據RCR-STD-28規定,PHS空中接口的射頻工作頻段為1.9GHz頻段。但其頻率范圍因版本不同有所不同。
1、V3.0 版本前
在RCR-STD-28的V1.0、V1.1、V2.0、V2.1、V2.2版本時,其PHS技術的工作頻率為1895.150 MHz ~1917.950 MHz。其信道頻率間隔為300kHz,整個頻段的可用載波信道有77個,這些載波的頻率為(式中N為載頻編號,范圍是1~77):
f =1895.150 + 0.3×(N-1)MHz
請注意,當時,我國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的“信無[1999]649號”文規定:在我國無線市話系統使用1900~1915MHz頻段,即對應了載頻編號N=18~67(共50個載頻)。其中,26或28號載頻作為控制信道載頻,25、27、29號載頻作為保護信道載頻,其余載頻作為業務信道載頻。
2、V3.0 版本后
在RCR-STD-28的V3.0版本發布后,其工作頻率范圍增加了,變為1893.650 MHz~1919.450 MHz,其信道頻率間隔仍為300kHz,那么整個頻段的可用信道載波數變為了87個。下表2-2是PHS空中接口(V3.0)的87個頻率分配表。有表可知,V3.0新增加的頻點其編號分別為251~255和78~82共10個。
表2-2:PHS系統(V3.0版本)頻率配置表
3、信道載頻的用途分類
由表2-2可知,RCR-STD-28將這些頻點的使用分成控制載頻和通信載頻兩類??刂戚d頻承載信令,通信載頻上主要承載業務。值得注意的是,RCR STD-28只規定了私用系統的控制載頻,而且將日本和其它國家私用系統的控制載頻頻點做了區分。然而RCR-STD-28并沒有規定公用系統的控制載頻,換句話說,公用系統的控制載頻可以由運營商自行確定。
日本PHS系統分配了71、73、75和77號頻點(也稱為載波頻道號)作為公用系統的控制載頻,而國內PHS系統以26、28號頻點為控制載頻??刂戚d頻周圍的頻點留作保護之用。
通信載頻使用控制載頻以外的頻點,公用系統比私用系統(也稱專用系統)可用的頻帶范圍要大。
三、空中接口的相關無線特性
根據RCR-STD-28規范V3.0,其PHS技術空中接口的主要無線特性的參數詳見下表3-1,包括雙工/多址方式、調制方式、語音編碼方式等。其基站和終端的最大發射功率要求詳見下表3-2;其靈敏度及誤碼率門限等指標要求詳見下表3-3。
表3-1:空中接口主要參數(RCR STD-28 V3.2)
表3-2:基站和終端的最大發射功率要求
表3-3:靈敏度及誤碼率門限等指標要求
另外,基站和PHS服務器之間的網絡接口使用基于ITU-T建議的ISDN接口,PHS網絡接口規范的一些要求詳見下表4。
表3-4:PHS網絡接口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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