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機種類繁多,其分類方法亦多種多樣。
一、基本分類
1、按傳真機傳送的內容分:有文件傳真機、報紙傳真機、氣象傳真機等。
2、按傳真機打印方式分:熱轉印傳真機、激光式傳真機、噴墨式傳真機等。
3、按傳真機掃描的工作方式分:電荷耦合掃描(CCD)傳真機、接觸式圖像掃描(CIS)傳真機等。
4、按傳真機掃描的記錄方式分:熱敏紙型傳真機與普通紙型傳真機等。
5、按傳真機打印的顏色分:有黑白傳真機、雙色傳真機和彩色傳真機等。
6、按通信時所占電話電路分:有單路傳真機及多路傳真機等。
二、文件傳真機的分類
ITU-T對于在公用網絡中使用的文件傳真機進行了基本的分類定義。在ITU-T T.0建議中,將文件傳真機分為一類傳真機(G1)、二類傳真機(G2)、三類傳真機(G3)和四類傳真機(G4)。
ITU-T建議T.2和T.3分別定義了G1和G2傳真機,但G1和G2傳真機已經很多年沒有制造,基本不再使用了。鑒于這一情況,ITU-T已在T.4和T.30建議中刪除了對G1和G2傳真機的提法。現在使用較多的是G3和G4傳真機,T.0建議中給出的G3和G4傳真機的定義詳見下表2中。
表2:G3和G4傳真機的定義
由表2可知,G3和G4傳真機所適用于傳輸網絡有所不同,而G3傳真機是PSTN上使用的唯一類型。G3傳真機由ITU-T T.4建議所標準化, 其在公共交換網中傳送規程的應用應按照建議T.30的要求。G4傳真機是由ITU-T T.6、T.6、T.503、T.521和T.563建議所標準化,其在公用數據網中傳輸規程的應按照建議T.62、T.62 bis、T.70和T.90的要求。
欲具體了解ITU-T關于G3傳真機建議要求內容的請進入:T.4;T.30
欲進一步了解各類文件傳真機的特性比較的請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