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波中繼通信中為了提高射頻頻譜的利用率和減少波道間或路由間的干擾,必須很好地解決波道頻率配置問題。為此,我們先介紹有關波道頻率配置的一些基本概念。
一、基本概念
1、波道
波道是指無線電通信設備的不同射頻通道。微波中繼通信的波道有固定波道與可變波道兩類。固定波道,就是對每臺收發信機來說,其射頻中心頻率標稱值是固定的,一旦建站以后一般就不再變了,固定站大都屬于這種情況。可變波道,就是收發信機的射頻中心頻率標稱值隨時可變,一般移動站或軍用站往往屬于這種情況。
2、收發波道的頻率配置方式
這是指一臺收發信機的發信與收信波道頻率如何配置。由于發信電平比收信電平高很多,因此,如何防止本機的發信電平對收信電平的干擾將是考慮收發波道頻率配置的重要因素。通常的做法是將某一頻段的2n個波道分割成低端與高端兩段,每段有n個波道,分別記為f1、f2、…,fn及f1′、f2′、…,fn′。對某臺收發信機來說,如果發信波道取低端的fi,則收信波道一定取高端相應的fi′,反之亦然,如圖1-2所示。這樣fi與fi′;就組成了一對波道,整個頻段共有n對波道。我們還規定fi′- fi為同一對波道的收發中心頻率間隔。
圖1-2:收發波道頻率配置
3、波道間隔、相鄰收發間隔、邊沿保護間隔
根據圖1-3的波道頻率配置關系,Δf波道為相鄰波道間隔,Δf收發為相鄰收發間隔,f0為中心頻率,Δf保護為邊沿保護間隔,n為工作波道對的數目,Δf帶寬為占用帶寬,并有
Δf帶寬= 2(n-1)Δf波道 + Δf收發 + 2Δf保護
為了減少收發干擾或相鄰波道的干擾,可以對某一臺收發信機的發信波道與收信波道采用不同極化,也可以對相鄰波道采用不同極化。
圖1-3:波道頻率配置
4、射頻波道的頻率再用
利用電波的水平與垂直極化分割,不僅可以減少干擾,還可以對射頻波道實行頻率再用。頻率再用,就是在相同或相近的波道頻率位置借助于不同極化來安排更多的射頻通道的意思。在模擬微波通信中由于對干擾很靈敏,這種方法較少采用,而在數字微波通信中這是提高射頻頻譜利用率的一種有效方法。射頻波道的頻率再用有兩種可行的方案:同波道型頻率再用與插入波道型頻率再用,如圖1-4所示。其中圖(1)為同波道型頻率再用方案,主用與再用的波道頻率完全重合;圖(2)為插入波道型頻率再用方案,主用與再用的波道頻率是相互錯開的。但必須指出,這種采用極化分割方式的頻率再用要求在接收端有較好的交叉極化鑒別率,如果由于多徑衰落或降雨等原因使極化鑒別率降低,就無法保證頻率再用的正常工作。后來發展起來的自活應干擾抵消技術,可以用來改善在衰落環境下的交叉極化頻率再用性能。
圖1-4:波道頻率再用
關于模擬微波中繼通信系統的波道頻率配置,ITU-R已提出一系列建議。為了使數字微波通信與模擬微波通信能在同一個頻段上兼容傳輸,凡是在某個頻段上模擬微波的波道頻率配置已有規定的,則數字微波的波道頻率配置也基本上按此規定執行。我國的主管部門參照了ITU-R的有關建議,并考慮到我國的具體情況,制定了數字微波中繼通信系統的射頻波道頻率配置的標準。
二、射頻波道配置方案
在2000年前我國關于數字微波通信系統所使用的頻段與射頻波道配置主要是依據我國國家標準GB/T 13159-1991《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進網技術要求》。此時的工作頻段與射頻波道配置是數模混合,另外某些頻段與ITU-R的規定不相一致。因此,為了促使數字微波通信系統的發展,規范微波接力通信系統的研制、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有必要重新專門對數字微波通信系統所使用的工作頻段與射頻波道配置作出規定。
為此,當初的信息產業部于2000年7月31日頒布了《關于調整1~30GHz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容量系列及射頻波道配置方案》(信部無[2000]705號)。其中給出了數字微波通信系統射頻波道配置的三種方案:交替波道配置方案(如圖2-1)、同波道方式頻帶復用方案(如圖2-2)和交插方式頻帶復用方案(如圖2-3)。圖中所用符號的含義詳見下表2-1。同時也給出具體的射頻波導配置。
圖2-1:交替波道配置方案
圖2-2:同波道方式頻帶復用方案
圖2-3:交插方式頻帶復用方案
表2-1:圖中所用符號的含義
該方案適用于1~30GHz頻率范圍內的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這里的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應包括PDH微波系統、SDH微波系統及IP分組微波系統。且要求2002年底停止使用模擬微波系統,即原模擬微波系統所使用的頻率已在本次分配給數字微波系統使用。之所以稱為調整,其背景詳見下表2-2,其調整的意義匯總于下表2-3中。
表2-2: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射頻波道配置方案調整的背景
表2-3: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射頻波道配置方案調整的意義
欲詳細了解信部無[2000]705號文的請進入。
在2000年后,新修訂的國家標準GB/T 13159《數字微波通信系統進網技術要求》、通信行業標準YD/T 5088《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工程設計規范》等標準,依據該方案在標準中給出了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射頻波道配置的具體配置及要求。
后來,工信部于2008年12月12日又發布了《關于發布7GHz頻段數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統容量及射頻波道配置規定的通知》(部無[2008]第353號),對[2000]705號中的7GHz頻段射頻波道配置進行了調整。調整后,低段(L)和高段(U)都在原有28MHz的相鄰波道間隔基礎上增加了3.5MHz、7MHz、14MHz的相鄰波道間隔。
三、示例
現以6.7 GHz為中心的6 GHz干線大容量數字微波傳輸為例,根據ITU-R 384建議,其交替配置方案如圖3所示。各波道中心頻率位置計算關系式為:對f0的下半頻段 fn=f0-350+40 n (MHz);對f0的上半頻段 fn=f0-10+40 n (MHz);n=1,2,…,7,8。
圖3:以6.7 GHz為中心的6 GHz干線大容量數字微波傳輸的射頻波道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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