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磁干擾與電磁兼容的概念
電磁兼容(EMC,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一般是指電氣及電子設備在共同的電磁環境中能夠執行各自功能的共存狀態,即要求在同一電磁環境中的上述各種設備都能正常工作又不相互干擾,達到“兼容”狀態。國際電工技術委員會(IEC)認為,電磁兼容是設備的一種能力,它在其電磁環境中能完成自身的功能,而不至于在其環境中產生不允許的干擾。
電磁兼容的概念源于電磁干擾的現象,所謂電磁兼容也是通過抑制電磁干擾來實現的。無線通信系統,包括廣播、電視、通信、雷達、導航等,都是利用電磁波在空間傳播來進行工作的,同頻的電磁信號是直接疊加無法分開的,因此電磁波在不同的通信系統之間,或者是對于其他的電子系統或設備,都可能構成電磁干擾。
欲進一步了解EMC相關知識的請進入。
在無線通信系統中的電磁干擾一般成為無線電干擾,專指在無線通信過程中通過直接或間接耦合進入接收設備或系統的電磁波信號(電磁能量),它對接收信號產生影響,導致性能下降,質量惡化,信息誤差或丟失,甚至阻斷通信。下表1給出了無線電干擾來源的示例。
表1:無線電干擾來源的示例
2、無線通信系統的電磁兼容技術
隨著無線電通信的飛速發展,尤其是通信向著數字化、寬帶化、網絡化和信息傳輸的高速化方向發展,使無線電頻譜的占用越來越擁擠,引發的電磁兼容性問題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由于無線電頻譜的有限性,為了適應新的業務和更有效地利用頻譜資源,迫切需要一些能夠抑制干擾,促進頻譜共用的技術方法稱之為電磁兼容技術。
在抑制干擾、促進頻譜共用的電磁兼容技術方面,主要有頻率分隔、空間分隔、時間分隔和正交信號分隔的方法,如表2所示。
表2:促進頻譜共用的電磁兼容技術
3、頻率指配和頻譜管制
依據ITU的《無線電規則》的定義,頻率指配是有權機關通過一定程序將頻率(頻道)指配給某一電臺在規定條件下使用的行為。一旦頻率指配給一個發射站或接收站,所有表示其占用的頻譜和地理環境的技術和運行數據都應在國家頻率登記表中注冊,作為今后選擇其他可用頻率的參考,也為今后調整頻率規劃提供基本的材料,以適應眾多不同用戶的需要。
頻譜管制是為了支持頻譜管理的整個過程,并解決干擾的問題、它包括執法和監測兩個方面。
通過監測來識別和測量干擾源,核定輻射信號的正確技術與操作特性,從而檢測并識別出非法發射機。監測系統在某些情況下有助于解決那些僅靠無線電系統理論知識無法解決的問題,還可以得到單個電臺的用于強制標準符合性目的的資料,還可將其用來確定產生干擾的臺站地點和標識。
應授權給頻譜管理人員執行頻譜使用的條例并進行相應處罰的權利,通常需要一個有組織的機構,配備監測檢查設備,以加強國家和國際頻譜管理的法律和法規條令,這一機構在收集信息時同監測部門和指配、發照機構緊密結合工作,在政策領域提供統計和信息分析。
欲進一步了解無線電臺主要參數的監測方法的請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