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纖放大器(OFA:Optical Fiber Amplifier)是在光纖通信系統使用比較多的一種光放大器(OA)。OFA包括用鉺離子摻雜的光纖作為有源光纖的光纖摻餌放大器(EDFA:Erbium-Doped Fiber-Amplifier)和基于光纖中受激喇曼散射效應(SRS)并以傳輸光纖、色散補償光纖或高非線性光纖作為增益介質的喇曼光纖放大器(RFA,Raman Fiber Amplifier)。我國對OFA的國家標準首次發布是在1997年,下面將對我國OFA國家標準情況做一簡單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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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OFA總規范
1、首次發布的版本
我國早在1997年5月28日由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了GB/T 16849-1997《光纖放大器總規范》,并于1998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但在2009年4月1日起被GB/T 16849-2008所代替。該標準規定了光纖放大器(OFA)的分類型號和特性參數的定義,確定了對OFA傳輸、運行、可靠性、環境性能的統一要求和試驗方法。該標準僅適用于使用稀土元素摻雜的有源的光纖OFA器件和帶光放大器的子系統。
該標準是等效采用了IEC 1291-1《光纖放大器總規范》,并引用了IEC1290《光纖放大器試驗方法基本規則》而編制的。該標準的主要內容共由6章和1個提示的附錄所組成,其章名和附錄名稱詳見下表1-1。實際上該規范主要給出了OFA的分類和術語及定義,其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只是給出了原則性的要求,并沒有給出具體的內容,具體內容應詳見各種類型的OFA的標準中。
表1-1:GB/T 16849-1997的目錄
2、2008年修訂版本
在2008年10月7日,我國發布了其修訂版GB/T 16849-2008《光纖放大器總規范》,
并于2009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同時代替了GB/T 16849-1997。該標準參考IEC 61291-1(2006)《光放大器 第1部分:總規范》、IEC 60825-1《激光產品的安全 第1部分:設備分類和要求》、ITU-T G.661(1998)《光放大器及子系統相關參數的定義和試驗方法》和Telcordia GR 1312-CORE(1999)《光纖放大器和專有密集波分復用系統總規范》對GB/T 16849 -1997進行修訂。其修訂變化情況在該標準的前言中給出詳盡的說明,與原版相比增加了不少的內容。該標準主要內容變為由9章所組成,其章名和節名稱詳見下表1-2。
表1-2:GB/T 16849-2008的目錄
該標準適用于稀土元素摻雜的有源光纖OFA器件、帶光纖放大器子系統,以及喇曼光纖放大器(RFA)器件。其OFA的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等的具體內容應在各種類型的OFA的標準中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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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摻鉺光纖放大器(EDFA)規范
摻鉺光纖放大器(EDFA)規范的國家標準是分C波段和L波段分別給出的系列標準GB/T 18898.x做出的。
1、C波段EDFA
我國在2002年的12月4日發布了GB/T 18898.1-2002《摻鉺光纖放大器 C波段摻鉺光纖放大器》,并于2003年的5月1日起實施。該部分規定了摻鉺光纖放大器(EDFA)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規定了單波道、多波道數字傳輸和模擬傳輸應用的摻鉺光纖放大器性能參數指標和試驗方法;規定了檢驗程序;規定了包裝、標志、運輸、貯存和安全的要求。該部分適用于C波段中單波道、多波道數字傳輸和模擬傳輸應用的EDFA器件的設計、生產、使用及檢驗。
該部分標準參考了ITU-T G.662和G.663建議,將YD/T 1112-2001和YD/T 1154-2001提升為國家標準《摻餌光纖放大器 C波段摻餌光纖放大器》的。該部分標準的主要內容共由9章所組成,其章名稱詳見下表2-1。
表2-1:GBT 18898.1-2002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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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L波段EDFA
我國直到2008年的3月31日發布了GB/T 18898.2-2008《摻鉺光纖放大器 L波段摻鉺光纖放大器》,并于2008年的11月1日起實施。該部分規定了L波段摻鉺光纖放大器(EDFA)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單波道、多波道數字傳輸應用的L波段摻鉺光纖放大器性能參數指標和試驗方法,檢驗程序,包裝、標志、運輸、貯存和安全的要求。適用于L波段中單波道、多波道數字傳輸應用的EDFA器件。
該部分中關于L波段摻鉺光纖放大器的技術要求,由于單通道應用的功率放大器技術較成熟,因此該要求較具體并且量化;而多波道應用的技術尚未成熟,故其技術要求為框架式,沒有量化指標。該部分在結構格式上與GB/T 18898.1-2002相同,主要區別是其技術內容中的參數指標,并略去模擬傳輸的摻鉺光纖放大器內容。其他內容按GB/T 18898.1相關規定進行編排。因此,該部分標準的主要內容也共由9章所組成,其章名稱與上表2-1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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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喇曼光纖放大器(RFA)
我國在2006年的4月5日發布了GB/T 20184-2006《喇曼光纖放大器技術條件》,并于2006年的10月1日起開始實施。該標準規定了喇曼光纖放大器(RFA)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規定了RFA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規定了檢驗規則及包裝、標志、運輸、貯存和安全的要求。適用于RFA器件。
該標準中,分布式RFA(DRFA)的參數要求,由于相關技術較成熟,因此參數要求較具體并且量化,而分離式RFA和混合應用RFA的技術要求尚未成熟,故其參數技術要求為框架式,沒有量化指標。該標準在制定過程中注意了與GB/T 18898.1-2002技術內容協調一致,因此,該標準的主要內容也共由9章所組成,其章名稱與上表2-1基本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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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OFA的試驗方法基本規范
我國從1997年開始發布OFA的試驗方法基本規范,即GB/T 16850.x《OFA試驗方法基本規范》系列標準。目前已陸續發布了7個標準,包括增益參數、功率參數、噪聲參數、模擬參數、反射參數、泵浦泄漏參數和帶外插入損耗參數等的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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