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布線系統,最早是由美國EIA/TIA在1991年提出的(即EIA/TIA-568標準);后又被ISO/IEC進行了國際標準的標準化(即ISO/IEC 11801標準);我國在1997年將ISO/IEC 11801標準轉化為國內標準,發布了通信行業標準的YD/T 926.x《大樓通信綜合布線系統》,為我國大樓及各種建筑實施應用綜合布線系統提供了技術支撐。隨著該技術在我國的大量普及應用,積累了有益的工程建設經驗,于是,我國于2000年開始頒布其工程建設標準。下述將對我國有關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的建設標準情況做一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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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計規范:GB 50311
1、第1個版本:2000年版
我國當時的建設部于2000年2月28日頒布“建標[2000] 48號”通知,首次發布了GB/T 50311-2000《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并于2000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后在2007年的10月1日被GB 50311-2007所代替。它是將原信息產業計劃制定的通信行業標準直接上升為國家標準。
該標準是為了適應我國經濟建設高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社會需求,配合現代化城市建設和信息通信網向數字化、綜合化、智能化方向發展,搞好建筑與建筑群的電話、數據、圖文、圖像等多媒體綜合網絡建設而制定的。該標準主要的是參照1995年版ISO/IEC 11801標準而制定的。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的設計。該標準的主要內容共有12章組成,其章節名稱詳見下表1-1。
表1-1:GB/T 50311-2000的目錄
2、第2個版本:2007年版本
隨著綜合布線系統的國際標準的不斷修訂,以及我國綜合布線系統工程建設經驗的不斷積累,我國當時的建設部于2007年4月6日頒布了“建設部第619號”公告,發布了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的第1次修訂版,即GB 50311-2007《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并于當年的10月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了GB/T 50311-2000。但在2017年4月1日起又被GB 50311-2016所代替。
2007年修訂版升格為國家強制性標準,且標準名稱也進行了簡化。該版本的制定參照了ISO/IEC 11801的2002-09版本和EIA/TIA-568 B.2版本標準而修訂,對綜合布線工程建設提出了新的技術要求。該版本的主要內容共有8章組成,其章節名稱詳見下表1-2。若進一步了解2007年修訂版標準情況介紹的請參閱下附錄1-2
表1-2:GB 50311-2007的目錄
附錄1-2:2007年版綜合布線系統工程建設標準情況介紹
3、第3個版本:2016年版本
在2016年,其設計規范又進行了第2次修訂,我國住建部于2016年8月26日頒布了“住建部第1292號”公告,發布了GB 50311-2016《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并于2017年的4月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了GB 50311-2007。該版本與2007年版本相比,其主要變化歸納為下表1-3-1所示。
表1-3-1:2016年版本與2007年版本相比的主要變化
2016年版同時參照了ISO/IEC 11801的2010.4版本和EIA/TIA-568 C版本標準而修訂的。該版本的主要內容是由9章和3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附錄名稱詳見下表1-3-2。若要詳細了解該版本標準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1。
表1-3-2:GB 50311-2016的目錄
附件1-3:GB 50311-2016《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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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驗收規范:GB/T 50312
驗收規范是與設計規范配套使用的,因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的驗收規范與設計規范的經歷完全相同,目前也經歷了3個版本。3個版本的基本情況匯總于下表2-1中,包括標準名稱、發布與實施日期、發布的文件號、主要內容組成等。可以看出,2000年版本為推薦性標準,2007年修訂為強制性標準;2016年修訂后又變為推薦性標準。
表2-1: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的版本情況
為統一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質量檢查、隨工檢驗和竣工驗收等工作的技術要求,而制定了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的驗收規范。其2016年版本與2007年版本的主要變化詳見下表2-2;2016年版本的主要內容是由10章和3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附錄名稱詳見下表2-3。若要詳細了解該版本驗收規范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2。
表2-2:2016年版本驗收規范與2007年版本相比的主要變化
表2-3:GB/T 50312-2016的目錄
附件2:GB/T 50312-2016《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
三、監理規范:YD 5124-2005
直到2006年的7月25日,我國原信息產業部以“信部規[2006] 463號”通知,發布了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監理規范,即YD 5124-2005《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監理暫行規定》,并于2006年10月1日起實施,且為暫行規定到現在。
為規范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監理工作的內容、規劃、程序和方法,以實現對工程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組織協調及安全監督(三控兩管一協調一監督)而制定該標準。它適用于新建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工作,擴建、改建工程參照該規定執行。該標準的主要內容是由8章和2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附錄名稱詳見下表3。若要詳細了解該標準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3。
表3:YD 5124-2005的目錄
附件3:YD 5124-2005《綜合布線系統工程施工監理暫行規定》
四、強制性條文
下表4將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的3個目前現行的規范中的強制性條文進行了整理匯總,以在標準執行中引以注意。
表4:綜合布線系統工程現行規范中的強制性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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