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放電管(GDT,Gas Discharge Tube)是指由密封于氣體放電介質中的(不處在大氣壓力下的空氣中)一個或一個以上放電間隙組成的器件,用于保護設備和(或)人身免遭高電壓的危害。氣體放電管(GDT)術語一種通信設備或通信線路上的過電壓與過電流的保護措施。因此,我國通信行業標準GB/T 9043-2008《通信設備電壓保護用氣體放電管通用技術條件》規定了適用于通信設備過電壓用的二極和三極氣體放電管的分類、命名方法、技術要求等。下述對該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的內容做一介紹,若要詳細了解該標準具體條文要求的內容請查閱下附件。
附件:GB/T 9043-2008《通信設備電壓保護用氣體放電管通用技術條件》
GB/T 9043-2008該標準是參考ITU-T建議K.12《電信裝置保護用氣體放電管的特性》(2006年),并結合我國的通信技術發展、生產技術實際而制定的。
一、放電管的命名
GDT型號的構成是由GDT類別代碼、標稱直流擊穿電壓值、低沖擊擊穿電壓類型、耐電流能力和生產年份組成,其中低沖擊擊穿電壓類型和耐電流能力之間用“-”連接。GDT類別代碼分為2R(二極放電管)和3R(三極放電管);標稱直流擊穿電壓值按下表2-1或表2-2的數值標注;如果放電管為低沖擊擊穿電壓類,需增加類別標識;耐電流能力按下表3中的耐電流能力等級標注;生產年份采用能夠表征制造年份的代碼來標注。
二、GDT擊穿電壓
普通類型的放電管的直流擊穿電壓和沖擊擊穿電壓應符合下表2-1和表2-2的規定。低沖擊擊穿電壓類型的放電管的直流擊穿電壓和沖擊擊穿電壓應符合下表2-2和表2-3的規定。
表2-1:普通類型的GDT的擊穿電壓值
表2-2:擊穿電壓評定方法
表2-3:低沖擊擊穿電壓類的GDT的擊穿電壓值
另外,在該標準的附錄B(資料性附錄)中給出了大功率放電管的直流擊穿電壓范圍的推薦方案,具體詳見下表2-4。
表2-4:大功率GDT的擊穿電壓值
三、GDT的耐電流能力
GDT耐電流能力包括耐交流(48 Hz~52 Hz)電流能力和耐四種沖擊電流能力等五項電流試驗,詳見下表3-1。需要說明的是:
1、若放電管使用于總配線架(MDF)及類似的設備或通過電纜對與線路連接時,可僅進行表3-1中規定的耐交流電流能力試驗和耐10/1000μs、100 A,300次沖擊電流能力試驗。若還可用在明線時,尚需做表3-1中規定的耐沖擊電流能力試驗,即五項試驗。
2、各種類型的放電管應根據各自的標稱電流值確定耐交流電流能力試驗和耐沖擊電流能力試驗的電流等級。
3、在各項電流試驗完成之后,放電管絕緣電阻應符合表4中的絕緣電阻的規定,直流及沖擊擊穿電壓應符合表2-1和表2-2的規定。
表3-1:耐電流能力試驗電流值
另外,在該標準的附錄B(資料性附錄)中給出了大功率放電管的耐電流實驗電流值的推薦方案,具體詳見下表3-2。
表3-2:大功率GDT耐電流能力試驗電流值
四、GDT的其他技術要求
GDT的其他技術要求包括GDT的絕緣電阻、極間電容、過保持電壓、沖擊橫向電壓和放射性物質等的要求,具體詳見下表4。
表4:GDT的其他技術要求
另外,GDT用手觸摸時應光滑、平整,引線規范;若外表使用絕緣涂料時,顏色應基本一致。GDT產品上應具備清晰、耐久的生產單位(代碼、縮寫或商標)、能夠標征制造年份的代碼、標稱直流擊穿電壓等標識。如果空間允許,也可增加耐沖擊電流能力等級、生產批號等標志。
五、GDT的環境條件
放電管的工作環境條件詳見下表5。
表5:GDT的環境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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