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通信(RCS,Rich Communication Services & Suite)業務是由全球移動通信協會GSMA推出并標準化的一種新的業務。它是數字移動通信網絡發展演進的結果,使得由原來的短消息業務(SMS)、多媒體消息業務(MMS),進而演進為RCS業務。我國參考了GSMA的RCS相關規范,制定并發布了適合我國移動通信網絡的關于富通信業務(RCS)的通信行業標準。下述對我國該業務的相關通信行業標準情況做一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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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RCS業務的總體技術要求
1、第一階段:YD/T 2608
我國在2013年10月17日發布了YD/T 2608《富通信業務總體技術要求》,并于20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該標準是參考了GSMA的RCS 2.0 TR 1.1、RCS 2.0 FD和RCS-e 1.2.1等相關規范(注:TR為Technical Realization,FD為Function Description)而編制的。
該標準規定了富通信業務技術要求,包括:富通信業務概述和業務特征、富通信業務的系統架構、富通信業務對網絡的要求、富通信業務對應用服務器的要求,以及富通信業務網絡互通要求、編號要求、支撐管理系統要求、安全及隱私要求。其適用于支持富通信業務的網絡和設備。該標準的主要內容是由12章和1個資料性附錄所組成,其章、節和附錄的名稱詳見下表1-1。
表1-1:YD/T 2608-2013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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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階段:YD/T 3561
我國在2019年11月11日又發布了YD/T 3561-2019《富通信業務(RCS)總體技術要求(第二階段)》,并于2020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標準主要規定了富通信業務第二階段的總體技術要求,包括業務特征與業務要求,系統架構、協議與編碼、接入方式、終端以及計費、安全等相關功能要求。適用于富通信業務(第二階段)。目前,該標準暫未出版。
二、RCS業務能力的技術要求
1、標準的基本情況
在我國,關于富通信業務(RCS)的通信行業標準中,除上述總體技術要求外,還有相關其業務能力的技術要求標準。目前包括:業務能力指示的標準YD/T 2885、內容共享業務YD/T 3000的標準和即時消息(IM)業務的標準YD/T 3001。它們的基本情況匯總于下表2-1中,包括標準名稱、標準的發布時間與實施時間、標準的摘要與適用范圍及參考的GSMA相關RCS規范情況等。
表2-1:RCS業務能力技術要求標準的基本情況
2、標準的內容組成
YD/T 2885是業務能力指示的相關技術要求,該標準的主要內容是由9章所組成,其章節的名稱詳見下表2-2-1。若要詳細了解該通信行業標準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2-2-1。
表2-2-1:YD/T 2885-2015的目錄
附件2-2-1:YD/T 2885-2015《富通信業務技術要求業務能力指示》
YD/T 3000是內容共享業務的相關技術要求,該標準的主要內容是由10章所組成,其章節的名稱詳見下表2-2-2。若要詳細了解該通信行業標準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2-2-2。
表2-2-2:YD/T 3000-2016的目錄
附件2-2-2:YD/T 3000-2016《富通信業務技術要求 內容共享業務》
YD/T 3001是即時消息(IM)業務的相關技術要求,該標準的主要內容是由13章所組成,其章節的名稱詳見下表2-2-3。若要詳細了解該通信行業標準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2-2-3。
表2-2-3:YD/T 3001-2016的目錄
附件2-2-3:YD/T 3001-2016《富通信業務技術要求 即時消息業務》
三、RCS業務的測試方法:YD/T 2766
測試方法是與技術要求是配套使用的。我國在2014年10月14日發布了YD/T 2766《富通信業務測試方法》,并于發布之日起實施。該標準參考了YD/T 2608和GSMA的RCS測試規范而編制。它規定了富通信業務的測試結構、測試設備環境、測試條件、測試說明及具體的測試用例。其適用于支持富通信業務的網絡和設備。該標準的主要內容是由5章所組成,其章節的名稱詳見下表3;若要詳細了解該通信行業標準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3。
表3:YD/T 2766-2014的目錄
附件3:YD/T 2766-2014 《富通信業務測試方法》
四、RCS的終端支持要求
我國還在2016年分別發布了YD/T 3184-2016《通信終端支持富通信業務技術要求》和YD/T 3185-2016《通信終端支持富通信業務測試方法》。其基本情況詳見下表4中,包括標準名稱、標準的發布時間與實施時間、標準的摘要與適用范圍等情況。
表4:RCS的終端支持要求和不同運營商網間互通要求標準的基本情況
五、不同運營商RCS業務的網間互通要求
我國還在2018年和2019年分別發布了YD/T 3372-2018《不同運營商富通信業務(RCS)互通總體技術要求》和YD/T 3557-2019《不同運營商富通信業務(RCS)網間互通接口協議要求》。其基本情況也匯總在表4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