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3年,當時的郵電部就制定了我國通信行業關于通信工業產品型號的命名方法的系列標準YD/T 638.x-93,共有15個。其中YD/T 638.1-93《郵電工業產品型號命名方法 總則》規定了郵電工業產品型號命名方法編制的基本原則、要求和方法,它適用于郵電工業各專業產品型號命名方法的編寫,依據當時的情況它包括郵政行業和通信行業。內容主要包括編制原則、組合原則和構成原則。
1、郵電工業產品型號編制的原則
對郵電工業各專業產品的型號,采取集中管理、統一命名的方式,在編制各專業的產品型號命名方法標準時,要求必須遵循三項原則,具體詳見下表1。
表1:郵電工業產品型號編制的三原則
2、郵電工業產品型號組合的原則
郵電工業產品的型號一般由專業、主稱、特征、參數、隔離符號、序號、區分代號七部分內容組成,這七部分組成的基本格式詳見下圖2-1;各部分的含義及代號表示要求詳見下表2-1;其中專業類別及代號的規定匯總在下表2-2中。
圖2-1:郵電工業產品型號組成的基本格式
表2-1:郵電工業產品型號組成部分的含義及代號的規定
表2-2:郵電工業產品型號組成中專業類別及代號的規定
從表2-2可知,當初共設立了包含2個郵政專業產品在內的14個專業類別,但并沒有設立通信線纜專業產品(光纜、通信電纜及配套設施等)。
3、郵電工業產品型號構成的原則
專業、主稱、序號是構成產品型號的最基本內容。特征、參數、隔離符號是視各專業產品型號構成的具體需要而定,是可取舍的內容。區分代號是產品型號的附屬內容,包含改型和再區分兩個部分。根據產品型號要求簡短、明確、易記的原則,特征或參數的代號應視產品的具體情況可以省略,如果型號中不出現參數,格式中的“-”符號不予標注。
以上簡介了郵電工業產品型號命名方法的內容,該標準發布較早,但主要是給以原則。若詳細了解其內容的請查閱附件。
附件:YD/T 638.1-93《郵電工業產品型號命名方法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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