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通信行業標準YD/T 5015-2015《通信工程制圖與圖形符號規定》中,依據GB/T 4728.1~13《電氣簡圖用圖形符號》等國家標準,給出了通信工程制圖的圖形符號及使用規則,為通信工程制圖中圖形符號的使用進行了規范。該規定中未規定的圖形符號,可使用國家標準中有關的符號,或按國家標準的規定進行派生。
一、圖形符號的基本情況
YD/T 5015-2015規定中給出了的圖形符號包括符號要素、限定符號、連接符號,及相關專業或網絡的一般符號或特定符號,每個符號有給出了名稱、圖例和說明,由于YD/T 5015-2015是對YD/T 5015-2007的修訂,因此在給出圖形符號的同時,又給出了圖例修改情況和新增及對原有改進的理由。共計13大類,530個圖形符號,統計情況詳見下表,與2007版相比,大類進行了歸類簡化,圖形符號增加了近70個。
通信工程制圖中的圖形符號表
序號 |
種類 |
數量 |
序號 |
種類 |
數量 |
1 |
符號要素 |
4 |
7 |
無線通信 |
46 |
2 |
限定符號 |
10 |
7.1 |
移動通信 |
(32) |
3 |
連接符號 |
8 |
7.2 |
微波通信與無線接入 |
(14) |
4 |
傳輸系統 |
24 |
8 |
核心網 |
9 |
5 |
通信線路 |
126 |
9 |
數據網絡 |
7 |
5.1 |
線路拓撲 |
(12) |
10 |
業務網、信息化系統 |
6 |
5.2 |
線路標識 |
(50) |
11 |
通信電源 |
68 |
5.3 |
架空桿路 |
(45) |
12 |
機房建筑及設施 |
85 |
5.4 |
民用建筑線路 |
(16) |
12.1 |
機房建筑及設施 |
(37) |
5.5 |
配線架 |
(3) |
12.2 |
機房配線與電氣照明 |
(48) |
6 |
通信管道 |
13 |
13 |
地形圖常用符號 |
124 |
二、圖形符號的使用規則
1、標準中對同一項目給出幾種形式時,選用時應遵守以下規則:其一,優先使用“優選形式”;其二,在滿足需要的前提下,宜選用最簡單的形式(例如“一般符號”);其三,在同一種圖紙上應使用同一種形式。
2、對同一項目宜采用同樣大小的圖形符號;特殊情況下,為了強調某方面或便于補充信息,可使用不同大小的符號和不同粗細的線條。
3、絕大多數圖形符號的取向是任意的,為了避免導線的彎折或交叉,在不引起錯誤理解的前提下,可將符號旋轉或取鏡像形態,但文字和指示方向不得倒置。
4、規定中圖形符號的引線是作為示例繪制的,在不改變符號含義的前提下,引線可取不同的方向。
5、為了保持圖面符號的布置均勻,圍框線可不規則繪制,但是圍框線不應與元器件相交。
三、圖形符號的派生
1、規定中只是給出了圖形符號有限的示例,允許根據已規定的符號組圖規律進行派生。
2、派生圖形符號,是利用原有符號加工形成新的圖形符號,應遵守以下規律:
①(符號要素)+(限定符號)→(設備的一般符號);
②(一般符號)+(限定符號)→(特定設備的符號);
③ 利用2~3個簡單符號 →(特定設備的符號);
④ 一般符號縮小后可作限定符號使用。
3、對急需的個別符號,可暫時使用方框中加注文字符號的方式。
四、通信工程制圖中的圖形符號
由于YD/T 5015-2015給出的通信工程制圖圖形符號有13大類,多達530個圖形符號,若欲詳細了解使用的請具體在附件中查閱。
附件:YD/T 5015-2015《通信工程制圖與圖形符號規定》
以上介紹了通信工程制圖圖形符號的規定。另外,國家標準GB/T 4728.1~13《電氣簡圖用圖形符號》系列標準中,其中GB/T 4728.9《電氣簡圖用圖形符號 第9部分 電信 交換和外圍設備》和GB/T 4728.10《電氣簡圖用圖形符號 第10部分 電信 傳輸》,分別給出了相關通信專業的簡圖用圖形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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