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的危害對通信網絡來說將是致命的,有可能造成機毀人亡、網絡癱瘓,導致極大的損失。通信局(站)防雷接地系統是通信網絡和通信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保障,也是通信系統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對通信局(站)防雷接地系統建設非常重視,在早期,是分專業分別制定了相應的防雷接地工程的行業標準,從2006年開始匯總整合為一個通信局(站)的防雷接地通信行業工程建設標準,在2011年又升級為國家級的工程建設標準,基本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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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設計標準
1、分專業的設計標準
相應地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的設計規范,早在郵電部時期是分通信專業分別制定的。當時發布的標準有:
YDJ 26-1989《通信局(站)接地設計技術規定》(綜合樓部分);
YD 2011-1993《微波站防雷與接地設計規范》
YD 5068-1998《移動通信基站防雷與接地設計規范》
YD 5078-1998《通信工程電源系統防雷技術規定》
YD/T 5098-2001《通信局(站)雷電過電壓保護工程設計規范》
上述規范的基本情況匯總于下表1-1中,包括發布與實施日期、內容摘要及廢止日期等。
表1-1:早期通信局(站)防雷接地工程設計規范的基本情況
2、整合的行業標準
在2006年7月25日,當時的信息產業部頒發“信部規[2006] 490號”通知,發布了YD 5089-2005《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范》,對上述表1-1中的所有分專業的標準進行了統一,整合為一個標準,自2006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同時代替了上述表1-1中的所有分專業的設計規范。
該規范適用于新建通信局(站)的防雷、接地、雷電過電壓保護工程設計。擴建、改建及現有通信局(站)的防雷接地改造工程應參照執行。適用于綜合通信樓、交換局、傳輸局、大型數據中心、市話接入網點、寬帶接入點、移動通信基站、衛星地球站、微波站、光纜中繼站等通信局站的防雷、接地、雷電過電壓保護工程的設計。該規范是通信局站防雷、接地、雷電過電壓保護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維護和各類浪涌保護器選擇的技術依據之一。
該規范的主要內容是由9章和6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和附錄名稱詳見下表1-2中。
表1-2:YD 5089-2005的目錄
3、升級的國家標準
在2011年4月2日,我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第981號公告,發布了GB 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范》,自2011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按規定同技術當有國家標準時,行業標準應廢止執行,YD 5089-2005同時廢止。
其實,GB 50689-2011即是在YD 5089-2005基礎上的進行修訂后升級為國家標準的。GB 50689-2011的主要內容是由9章和7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和附錄的名稱詳見下表1-3中。由表看出,GB 50689-2011的章名與YD 5089-2005的章名幾乎完全一樣,但增加了節的內容。
表1-3:GB 50689-2011的目錄
附件1:GB 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設計規范》
特別說明:GB 50689是通信局(站)防雷接地設計的唯一國家標準,這主要從標準的適應性考慮的,避免不同的國家標準亂用。如現行國家標準GB 50057《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343《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都是以建筑物本身和建筑物內部的信息系統為對象的。建筑物的防雷措施是不能套用在通信局(站)的,如果將這些非專業的國家標準用在通信局(站),可能造成通信局(站)巨大的不安全因素。對此國際上制定標準時也有專門聲明,如IEC 61024《建筑物的雷電防護》在適應范圍專門有規定,電信、鐵路、電力不在其范圍,明確規定這些行業應該由這些行業的主管單位編制本行業的標準,而建筑物國家標準就是按照IEC 61024基本等同編制的,同樣其他國標也是按照IEC的相關標準編制的,因此這些標準內容是不能直接使用在通信行業的。驗收規范同理也是如此。
二、驗收規范
1、行業標準階段
在2009年2月2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工信部通[2009] 76號”通知,發布了包含YD/T 5175-2009《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驗收規范》等一批標準,自2009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雖然早期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分專業的防雷接地工程的設計規范,但早期并沒有發布相應的驗收規范。該標準在2017年5月12日復審后被宣布作廢,應由國家標準GB 51120-2015所代替。
該規范是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施工質量檢查、隨工檢驗和竣工驗收等工作的技術依據,適用于新建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改建、擴建工程可參照執行。這里的通信局(站)是各類通信局、通信站、通信點的統一稱呼,包括了綜合通信樓、交換局、傳輸局、數據中心、模塊局、接入網站、局域網站點、移動通信基站、室外站、邊界站、PHS 站、衛星地球站、微波站等。該規范的主要內容是由5章和4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和附錄名稱詳見下表2-1中。
表2-1:YD/T 5175-2009的目錄
2、國家標準階段
在2015年8月27日,我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第888號公告,發布了GB 51120-2015《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驗收規范》,自2016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同時應代替行業標準YD/T 5175-2009。
該規范是在YD/T 5175-2009的基礎上的修訂后升級為國家標準的,對章節進行了重新梳理,其主要內容由9章和2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和附錄名稱詳見下表2-2中。若要詳細了解該驗收規范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2。
表2-2:GB 51120-2015的目錄
附件2:GB 51120-2015《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驗收規范》
三、監理規范
在2015年4月30日,我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2015年第28號公告,其中發布了YD 5219-2015《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施工監理暫行規定》,自2015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
該暫行規定是根據住建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頒發的GB/T 50319《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有關規定,在綜合參考通信建設工程其他施工監理規范、規定的基礎上,結合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施工監理的實踐經驗而制定。該暫行規定不包含工程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的內容,若涉及應以施工監理合同要求執行。
該暫行規定適用于新建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的施工監理,對于擴建、改建工程施工監理可參照執行。該暫行規定主要內容由8章所組成,其章節名稱如下表3所示。若要詳細了解該暫行規定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3。
表3:YD 5219-2015的目錄
附件3:YD 5219-2015《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施工監理暫行規定》
四、標準的強制性條文
下表4匯總了目前現行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的設計、驗收和監理規范中的強制性條文索引,由于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的重要性,其強制性條文相對較多,以供使用標準時注意。
表4:通信局(站)防雷與接地工程的建設標準中強制性條文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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