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聯網(IoT,Internet of Things)隨著信息通信網絡技術、感知技術及傳感網絡技術等的發展演進,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其應用場景越來越廣泛。物聯網(IoT)的應用已經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新的增長極。為了助力物聯網的發展應用,相關標準,包括國際標準(如ITU-T)和國內標準(國家標準和通信行業標準等),對物聯網(IoT)的通用要求與能力要求做出了相關規定,下述給予介紹,以供通信人了解。
一、物聯網(IoT)的通用要求
ITU-T建議書Y.2066《物聯網的通用要求》對物聯網的通用的技術要求做出了規定,它不依賴于物聯網的任何的具體應用領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Y.2066建議書首先建立了IoT的一般用例模型,如下圖1-1所示。一般用例是在ITU-T Y.2060建議書給出的IoT的定義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該模型共規定有四個IoT主體:“物理事物”主體、“數據經理”主體、“服務提供商”主體和“IoT用戶”主體;和四個IoT用例:“IoT感知或激勵”用例、“IoT數據管理”用例、“IoT服務提供”用例、“IoT隱私保護”用例。IoT通用要求是基于該一般用例模型給出的。
圖 1-0:IoT一般用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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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oT通用要求的類別
在該建議書中,IoT的通用要求被分為非功能性要求和功能性要求。
2、非功能性要求
IoT非功能性要求是指與IoT本身的實施和操作相關的要求。此類別的要求與任何IoT主體無關,因為這些要求并非從IoT一般用例導出。它包括:互操作性;可擴展性;可靠性;高可用性;適應性;可管理性。其IoT非功能性要求的描述詳見下表1-2(該類要求的編號為N)。
表 1-2:IoT非功能性要求的描述
3、功能性要求
IoT功能性要求指與IoT主體(例如,IoT外部與IoT互動的實體)相關的要求。該建議書規定的IoT功能性要求進行分類包括:應用支持要求(編號為A);服務要求(編號為S);通信要求(編號為C);設備要求(編號為D);數據管理要求(編號為DM);安全和隱私保護要求(編號為SP)。其IoT功能性要求的描述詳見下表1-3。
表 1-3:IoT功能性要求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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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聯網(IoT)的基本能力要求
在ITU-T建議書Y.2068《物聯網的功能框架和能力》中規定了物聯網(IoT)的基本能力要求,物聯網基本能力是指滿足上述ITU-T 建議書Y.2066中規定的物聯網通用要求的能力。物聯網基本能力要求包括:服務提供能力;通信能力;應用支持能力;數據管理能力;管理能力;連接能力;安全和隱私保護能力等7項。在下表2給出了各能力要求所包含的技術項目的內容;在該建議書的附件一中給出了指定的物聯網所有能力的編號和總結。另外,用于將云計算和大數據技術與物聯網集成的物聯網能力也有描述。
表 2: Y.2068建議書給出的能力要求所包含的技術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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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聯網(IoT)的通用能力要求
在我國國家標準GB/T 40022《基于公眾電信網的物聯網總體要求》中規定了物聯網(IoT)的通用能力要求。包括有:標識要求;解析能力要求;尋址能力要求;通信能力要求;擴展能力要求;網絡互通能力要求;可靠性要求;電磁兼容和安全能力要求等等。具體要求詳見下表3的描述。同時在GB/T 40022標準中,還規定了物聯網的應用層能力要求、網絡層能力要求、感知延伸層能力要求;以及物聯網的運營支撐能力要求和安全能力要求。
表 3:國家標準GB/T 40022規定的物聯網(IoT)通用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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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資源開放性物聯網能力要求
1、概述
在我國國家標準GB/T 40026《具有資源開放性的物聯網能力要求》中對具有資源開放性物聯網能力要求給出了規定。這里所說的“資源”是指:具有唯一標識(如URI),能夠被統一接口訪問,即能夠被創建、修改、更新、刪除的一些信息資源。需要注意的是:資源可以是通過應用或服務映射而得到的信息資源,包括設備側應用及其能力、網絡側應用及其能力,也可以是通過應用數據的映射而得到的信息資源,包括一個文件、一張圖片、一段視頻等。因此,具有資源開放性的物聯網架構如下圖4-1所示,并應滿足下表4-1所表述的需求。由圖4-1可知,具有資源開放性物聯網架構,是在其網絡/業務層增加了“物聯網支撐平臺”,該平臺位于物聯網核心網絡之上,它設置了物聯網資源開放的功能模塊和相關接口。像遠程醫療、遠程對物的管理與控制等應用應屬于具有資源開放性物聯網的具體應用。
圖 4-1:具有資源開放性的物聯網架構
表 4-1:具有資源開放性的物聯網架構應滿足的需求
2、物聯網支撐平臺的能力
那么,具有資源開放性物聯網能力要求,重點體現在物聯網支撐平臺的能力。物聯網支撐平臺的能力要求表現在:設備注冊;設備管理;應用管理;應用發布;資源發現;數據緩存;數據轉發;群組管理;計費管理等。這些能力的要求詳見下表4-2的描述。
表 4-2:物聯網支撐平臺的能力要求
3、應用層能力要求
具有資源開放性物聯網應用層主要包括具體的物聯網應用以及物聯網應用發現平臺。物聯網應用通過適配接口接入物聯網支撐平臺,實現與物聯網支撐平臺之間的應用注冊、應用管理、數據獲取/發送等功能。物聯網應用發現平臺是物聯網系統中進行物聯網應用注冊、發布、查詢的管理實體。物聯網應用發現平臺的主要能力詳見下表4-3。
表 4-3:物聯網應用發現平臺的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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