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設備(Information Technical Equipment)往往是指諸如服務器、路由器、數據交換機、防火墻及磁盤陣列等等計算機通信類的設備和設施。在供電方面,這些信息技術設備往往與傳統通信類設備不同,傳統通信類設備多采用直流基礎電源供電,而信息技術設備多采用交流基礎電源供電,因此UPS就大量用于信息技術設備的供電系統之中。為此,我國在1993年11月就發布了國家標準GB/T 14715-1993《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通用技術條件》,建立了統一的技術標準,為設計、制造、驗收和使用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系統提供了條件。2017年該標準第1次修訂為GB/T 14715-2017《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通用規范》。那么下述對該標準中相關UPS技術要求方面的內容僅做簡要的介紹,若要詳細了解該標準具體內容的請查閱其原文,見下附件。
附件:GB/T 14715-2017《信息技術設備用不間斷電源通用規范》
欲具體了解UPS系統介紹的請進入。
一、UPS的分類
GB/T 14715中給出了UPS按性能(并不排除任何特定技術或拓撲結構)的分類,即按照輸出對輸入(電壓與頻率)的依賴程度,將信息技術設備用UPS分類為:VFD、VI和VFI三類。同時規定,功率小于3kVA的UPS不分類;功率大于等于3kVA的UPS分類為VI和VFI。事實上,該分類方法是參照GB/T 7260的規定要求的。
欲詳細了解UPS基于性能分類(VFD、VI和VFI)介紹的請進入。
二、主要性能要求
GB/T 14715中給出的UPS主要性能是依不同的功率區間分別給出的,具體詳細見下表2中的要求,同時要求供需雙方協商可另行規定。
表2:信息技術設備用UPS主要性能指標
三、能效要求
在GB/T 14715的附錄A中對UPS的效率分為一、二、三級,并分別按不同的功率區間(3kVA~10kVA、10kVA~40kVA、40kVA~200kVA及200kVA以上)和帶負載率(15%、25%、75%和100%)給出了VFI類的UPS能效參數。具體要求見標準原文(見下附件)。
四、功能要求
在GB/T 14715中給出的UPS的功能要求有:過載保護;浪涌及短路保護;單機故障自我保護;并聯UPS系統輸入短路故障保護;遠程監控;電池管理;旁路功能等,具體要求可見標準原文(見下附件)。
五、其他性能
在GB/T 14715中,還給出了UPS的下述性能要求:
1、電磁兼容性要求
UPS產品的無線電騷擾應符合GB/T 9254的限值規定,應由產品標準明確規定選用A級或B級所規定的無線電騷擾限值。產品的抗擾度應符合GB/T 17618的規定。產品的諧波電流應符合GB/T 17625.1中對A類設備的限值規定。
欲詳細了解上述相關標準限值規定的請進入:GB/T 9254;GB/T 17618;GB/T 17625.1
2、安全要求
UPS產品的一般安全要求應符合GB 4943.1的有關規定。
欲詳細了解GB 4943.1的有關規定的請進入。
3、可靠性要求
采用平均失效間隔工作時間(MTBF)衡量UPS產品的可靠性水平。UPS產品的m1值(MTBF的不可接受值)不得低于50000h(不含電池)。
4、環境適應性要求
UPS的環境適應性要求包括氣候環境適應性和機械環境適應性(含振動、沖擊和運輸包裝件跌落)。其中氣候環境適應性要求詳見下表5-4中。
表5-4:信息技術設備用UPS的氣候環境適應性
5、關于附錄
在GB/T 14715中還給出了A~F的5個附錄。其中附錄A(規范性附錄)為“能效”;附錄B(規范性附錄)為“基準非線性負載”;附錄C(規范性附錄)為“故障分類及判據”(分為關聯故障和非關聯故障);附錄D(資料性附錄)為“UPS拓撲結構”;附錄E(資料性附錄)為“UPS配置”和附錄F(資料性附錄)為“電池”。其中附錄D和附錄E是分別滿足于GB/T 7260.3中的附錄B和附錄A的。
欲詳細了解GB/T 7260.3相關UPS類型介紹的請進入:附錄A;附錄B
以上簡要介紹了信息技術設備用UPS的技術要求的內容。而對于通信用UPS的技術要求是在我國通信行業標準YD/T 1095《通信用交流不間斷電源(UPS)》中給出了專門的規定,兩者還是有不小的差別的。
欲詳細了解通信用UPS的技術要求的請進入。
另外,由于信息技術的發展,這些年來我國建設了大量的數據中心,其中包括互聯網數據中心(IDC)等。這些數據中心內安裝運行著大量的信息技術設備,當然是用了大量的UPS系統與設備。因此,我國相關數據中心的工程建設標準,從設計、施工與驗收的角度對UPS做出了規定。
欲進一步了解數據中心工程中對UPS的建設要求的請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