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超長距離(ULH,Ultra Long Haul) WDM 傳輸系統,通常是指無電中繼傳輸距離大于1000公里以上、甚至數千公里以上的WDM 傳輸系統。我國的ULH-WDM系統的發展,呈現通道數據傳輸速率在不斷的提高、傳輸距離在不斷的增加的大好發展勢態。為此,我國通信行業標準目前已經發布了N×10Gb/s和N×100Gb/s的ULH-WDM系統的規范要求。具體標準情況介紹如下。
欲更多了解我國ULH-WDM系統介紹的請進入。
1、N×10Gbit/s 的ULH-WDM系統
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09年6月15日發布了YD/T 1960-2009《N×10Gb/s超長距離波分復用(WDM)系統技術要求》,并于2009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是我國首次發布有關ULH-WDM系統的國內標準。
該標準規定了N×10Gbit/s的單纖單向超長距離波分復用(WDM)系統(多跨段超長WDM系統和單跨段超長WDM系統)在C波段傳輸時的技術要求,主要包括系統分類、系統參數要求、光波長轉換器(OTU)技術要求、光放大器技術要求、色散補償技術要求、前向糾錯(FEC)技術要求、動態功率控制和增益均衡技術要求、光分插復用器(OADM)技術要求、光監控通路要求、傳輸功能和性能要求、網絡管理要求和自動功率減小(APR)進程要求等。標準適用于無電中繼傳輸距離在1000km~3000km、單通路速率為10Gbit/s、工作在C波段、傳輸碼型為非歸零(NRZ)和歸零(RZ)的多跨段超長距離WDM系統和無電中繼傳輸距離160km~200km、單通路速率為10Gbit/s、工作在C波段、傳輸碼型為NRZ和RZ的單跨段超長距離WDM系統。
該標準是在參考YDN 120-1999 《光波分復用系統總體技術要求(暫行規定)》、YD/T 1143-2001《光波分復用系統(WDM)技術要求-16×10Gbit/s、32×10Gbit/s 部分》、YD/T 1274-2003《光波分復用系統(WDM)技術要求-160×10Gbit/s、80×10Gbit/s 部分》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具體情況制定。該標準的主要內容共由16章和2個資料的附錄所組成,其章名和附錄名稱詳見下表1。若要詳細了解該標準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1。
表1:YD/T 1960-2009的目錄
附件1:YD/T 1960-2009《N×10Gb/s超長距離波分復用(WDM)系統技術要求》
欲更多了解我國ULH-WDM系統OUT技術要求的請進入。
欲具體了解我國上述所參考的WDM系統相關標準內容的請進入:YDN 120;YD/T 1143與YD/T 1274
2、N×100Gbit/s 的ULH-WDM系統
經過多年的潛心研究、技術試驗與工程實踐,工業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4月5日發布了YD/T 3070-2016《N×100Gbit/s超長距離光波分復用(WDM)系統技術要求》,并于2016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與YD/T 1960相比,其ULH-WDM系統傳輸容量提高了10倍。
該標準規定了N×100Gbit/s單纖單向超長距離(ULH)波分復用(WDM)系統在C波段傳輸時的技術要求,主要包括系統分類、系統參數要求、光波長轉換器(OTU)技術要求、光放大器技術要求、前向糾錯(FEC)技術要求、動態功率控制和增益均衡技術要求、光分插復用器(OADM)技術要求、光監控通路要求、傳輸功能和性能要求、網絡管理要求和自動功率減小(APR)進程要求等。本標準適用于單通路速率為100Gbit/s、工作在C波段的多跨段超長距離(MS-ULH)WDM系統和單跨段超長距離(SS-ULH)WDM系統。
該標準編制時參照了YD/T 1143-2001和YD/T 1960-2009。將無電中繼傳輸距離大于1500km的N×22dB(80km) WDM系統和無電中繼傳輸距離大于1000km的M×27dB(100km) WDM系統稱為MS-ULH-WDM系統;將無電中繼傳輸距離(損耗)大于135km(37dB)的單跨段WDM系統稱為SS-ULH-WDM系統。該標準的主要內容共由17章和3個資料性附錄所組成,其章名和附錄名稱詳見下表2。若要詳細了解該標準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2。
表2:YD/T 3070-2016的目錄
附件2:YD/T 3070-2016《N×100Gbit/s超長距離光波分復用(WDM)系統技術要求》
欲更多了解我國ULH-WDM系統傳輸性能指標要求的請進入。
采用ULH-WDM系統,可節省工程建設成本(節省約為1/3),減少設備量以及備件量。另外,采用ULH+OADM方式,可以使網絡層次更加簡化,有利于實現點到點的靈活、可靠、方便的業務傳送。隨著光器件的發展及新技術的采用,ULH-WDM系統可能會朝向更長距離的方向發展。
欲進一步了解關于WDM系統工程建設標準情況介紹的請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