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非電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The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Non-Ionizing Radiation Protection)是一個專門研究非電離輻射(NIR,Non-Ionizing Radiation)對人類健康不利影響的一個國際研究機構,無線電電磁輻射就屬于非電離輻射。隨著公眾對電磁場中人體健康影響的關注,ICNIRP于 1998 年起開始發布人類曝露于最高達 300 GHz 的時變電磁場的導則(或稱指南),該導則并推薦其電磁輻射暴露安全限值。ICNIRP發布的該導則應是一種標準,它雖不具有強制性,但它具有其科學性和權威性。因此,基于此導則,眾多科學機構展開了電磁場應用技術及電磁場與人體健康之間關系的研究;世界絕大多數國家依據ICNIRP推薦的電磁場安全限值,結合自己國家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出國內的暴露限值要求的國家強制性標準,以旨在保護人們和環境免受電磁輻射的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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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從1998年以來,ICNIRP已發布了三個版本的電磁場暴露安全導則,分別是1998年版本、2010年版本和2020年版本,這三個版本針對的不同的電磁頻譜頻段。因為不同頻段頻率產生的電磁輻射對人體的危害影響是不同的。下述對這三個版本的導則情況給以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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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導則的基本情況
1、目的與范圍
ICNIRP目前發布的三個版本電磁場暴露安全導則,其全稱是《限制暴露于時變電場、磁場和電磁場的導則》(每個版本的名稱稍有不同),三個版本側重于不同的電磁頻譜頻段。其主要目的是建立導則來限制EMF(電場、磁場和電磁場)暴露,防止已知的各種對人類健康不利的影響。使其免受由于短期和長期、連續和不連續的射頻電磁場曝露造成對健康的不利影響。同時描述了EMF的直接和間接影響兩方面的研究;給出了實驗室和流行病學研究的結果、基本的暴露標準以及用以評估實際危害的導出限值。導則適用于職業人員和一般公眾的暴露。
2、ICNIRP導則1998年版本
首版1998年版研究的電磁頻率范圍為300GHz及以下頻段。300GHz即ITU-R《無線電規則》規劃的極高頻(EHF)頻段的最高頻率。300GHz及以下(即毫米波以下)的無線電頻率是無線電通信的主力頻段,各種常使用的無線電業務的通信系統都集中在這個頻譜范圍。另外,交流輸變電設備所產生電磁輻射又發生在1Hz~100kHz的范圍內。因此,該頻段范圍300GHz及以下頻率范圍成為ICNIRP發布的1998年版本電磁場安全導則所研究的主要內容。
3、ICNIRP導則2010年版本
2010年版本研究的是暴露在電磁譜低頻,即1Hz~100kHz頻段的EHF的人體提供防護的導則。超過100kHz就需要考慮發熱等效應,但是在考慮低頻對神經系統的效應和和高頻效應的防護,2010年版本導則將頻率延伸到10MHz,以覆蓋該頻率范圍內的神經系統效應。對于電磁譜低頻的1Hz~100kHz頻段,無線電通信主要用于長波通信,用于長距離的點對點通信,大多數無線電業務很少使用該頻段。該頻段的電磁場源主要來自于交流電系統,包括各電壓等級的交流輸變電系統;以及各種電器設備(如家用或公用電器)。因此,該頻段范圍成為ICNIRP發布的2010年版本電磁場安全導則所研究的重點。
4、ICNIRP導則2020年版本
ICNIRP的2020年版本導則事實上是對1998年版導則的修訂,由于100kHz以下頻率范圍的內容已包含在2010年版本內,所以本次修訂的內容是包含100kHz~300GHz頻率范圍的內容。因此,2020年版本導則更新了 1998 年版導則中100kHz~300GHz頻率范圍的射頻電磁場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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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個版本導則之間的替代關系
ICNIRP 的三個版本導則的替代關系詳見下表3。由表可知,1998 年版導則的內容已被后兩個版本完全取代了。雖然這些版本的導則是基于反映當前最好科研水平的成果,但它們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并對制定暴露限值產生影響。因此,隨著相關科學知識日新月異的進步,ICNIRP 的電磁場安全導則將定期修訂和更新。
表 3:ICNIRP 的三個版本導則的替代關系
2020年版本導則和1998 年版導則可以從保護系統的整體方法以及限制本身進行比較。總體方法包括范圍、所考慮的不良健康影響類型、保護系統內置的透明度、用于設定限制的數量以及為提供保護而確定限制的方式等問題。相反,這些限制是這種整體方法的結果-它們是一組不應超過的RF EMF值,以確保免受不良健康影響。2020年版本導則整體方法和限制本身是分開考慮的。但兩個版本的具體限值沒有變化。下附件2匯總了導則的2020年版和1998年版之間的差異。
附件 2:ICNIRP導則的2020年版和1998年版之間的差異
三、導則的內容組成
1、ICNIRP導則1998年版本
ICNIRP導則1998年版本是成立于1992年的ICNIRP,經過調查研究各種形式的非電離輻射(NIR)可能帶來的危害,首次發布的《限制暴露于時變電場、磁場和電磁場的導則(到達300GHz)》。它制定了有關NIR暴露限值的國際導則,并處理與NIR防護相關的各方面問題。NIR暴露限值包括基本限值和導出限值,適用于職業人員和一般公眾的暴露。這些限制對時變EMF暴露提供了足夠的保護水平。該導則的不要內容是由9章和1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和附錄的名稱詳見下表3-1。
表 3-1:ICNIRP導則1998年版本的目錄
ICNIRP導則1998年版本,三十多年來,一直是被世界衛生組織(WHO)所極力推薦,被國際各國所廣泛參照,制定的EMF暴露限值為世界人民提供了有效的保護水平。目前它的內容已經被更新并被后續版本所取代了。若要詳細了解ICNIRP導則1998年版本具體內容的可查閱下附件3-1,以供了解。
附件 3-1:《限制暴露于時變電場和磁場的導則(300GHz及以下)》(1998)
2、ICNIRP導則2010年版本
ICNIRP導則2010年版本是ICNIRP專門關于低頻段(1Hz~100kHz)電場和磁場防護的最新研究成果,其發布名稱變為《限制暴露于時變電場和磁場的導則(1Hz~100kHz)》,該導則的內容替代了ICNIRP導則1998年版本中低頻部分的相關內容。該導則的主要內容是由12章和2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和附錄的名稱詳見下表3-2。若要詳細了解ICNIRP導則2010年版本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3-2。
表 3-2:ICNIRP導則2010年版本的目錄
附件 3-2:《限制暴露于時變電場和磁場的導則(1Hz~100kHz)》(2010)
3、ICNIRP導則2020年版本
ICNIRP導則2020年版本《限制暴露于電磁場的導則(100kHz~300GHz)》是對ICNIRP導則1998年版本中100kHz~300GHz頻段內容的更新,因而代替了1998年頒發的該頻段的部分,同時代替了2010年版低頻指南中100 kHz~10 MHz的部分。100kHz~300GHz頻段被2020年版本稱之為射頻,是因為該頻段容納了了眾多的無線電業務的無線通信系統,尤其是隨著移動基站、Wi-Fi、藍牙等的廣泛使用。因此,這些無線電業務的射頻電磁場應用技術的重大發展,使得ICNIRP 更新 1998 年版導則中的射頻電磁場部分內容勢在必行。該導則的主要內容是由5章和2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和附錄的名稱詳見下表3-3。ICNIRP導則2020年版本對ICNIRP導則1998年版本組成文章內容的結構做了調整,把相關的內容調整到兩個附錄內,正文重點描述相關限制射頻暴露的導則,使得新的導則重點突出、條理清晰。
表 3-3:ICNIRP導則2020年版本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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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上述ICNIRP三個版本導則的中文譯文的編譯單位和主要人員匯總于下表3-n中。
表 3-n:ICNIRP三個版本導則的中文譯文的編譯單位和主要人員
四、我國電磁環境限值的國家標準的參照情況
我國曾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制定并發布了我國相關電磁環境控制限值的一系列國家強制性標準,如GB 8702-88《電磁輻射防護規定》等。它參照的是國際輻射防護協會(IRPA)/為國際非電離輻射委員會(INIRC)當時發布的相關研究成果。后來在2014年對這些標準進行第1次修訂時,只保留了GB 8702-2014《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參考了ICNIRP導則1998年版本,并結合了我國的具體情況,就具體限值而言要嚴于ICNIRP導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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