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1號)中的第二章,其中第二節《電信網間互聯》為確立作為我國一項電信管理機制提供了法規依據。電信條例第三條明確規定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全國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為此,我國信息通信產業的主管部門,尤其是在1998年組建的信息產業部,已作為相應的部門規章制度行使對電信網間互聯進行管理,逐步地建立了完善的電信網間互聯的管理機制和管理內容,包括《公用電信網間互聯管理規定》和《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其中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監督管理是電信網間互聯的管理機制的一項重要管理內容。
原信息產業部早在2005年8月3日就發布了《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信部電[2005]329號),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辦法要求網間通信質量監督管理必須有相應的技術標準作為依據,保證在多運營商環境下給用戶提供滿意的通信質量。為此,通信標準化協會組織制定并發布了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相關通信行業的技術標準,為電信主管部門行使互聯的電信網間通信質量監督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撐。目前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技術標準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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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技術要求
我國通信行業標準YD/T 1284-2003《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技術要求--電話呼叫的接通率和撥號后時延》,于2003年7月28日發布并于同日開始實施。該標準規定的接續質量只包括接通率和撥號后時延兩個指標,并對全程呼叫的接通率和撥號后時延指標進行了分配核算。
為了使標準規定的指標具有科學性同時又便于操作,該標準中規定的接續質量指標分為三個部分,具體匯總于下表1中。該標準規定的服務質量指標均是指忙時的質量指標,在非忙時的通行質量應優于忙時的通信質量。電信運營企業應加強對網間通信質量的管理,不斷提高網間通信質量。規定的指標既適用于網間呼叫的接續質量評定,以及管理部門對運營者網間通信質量進行考核,也適用于一個運營者網內呼叫的接續質量評定,可以為改善和提高通信質量提供合理的理論依據和技術手段。
表1:YD/T 1284-2003標準的三部分主要內容
該標準規定的通信質量指標只包括電話呼叫的接通率和撥號后時延指標,即固定電話呼叫、移動電話呼叫和IP電話呼叫,包括他們之間呼叫的接通率和撥號后時延指標。公用電信網間呼叫的接通率和撥號后時延指標是在全程指標的基礎上制定的。該標準適用于管理部門對運營者網間通信質量的評估,以及對運營者網間通信質量考核管理,也可作為運營者規劃和設計網路的依據。若欲詳細了解該標準的具體內容的請查閱附件1。
附件1:YD/T 1284-2003《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技術要求--電話呼叫的接通率和撥號后時延》
二、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測試方法
我國通信行業標準YD/T 1285-2003《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測試方法--電話呼叫的接通率和撥號后時延》,于2003年8月12日發布并于同日開始實施。它是YD/T 1284-2003《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技術要求--電話呼叫的接通率和時延》的配套標準。它規定了網間互聯互通通信質量中接通率和撥號后時延指標的測試方法,以及電信管理部門進行互聯互通指標考核測試時的測試方法。適用于管理部門對運營者網間呼叫的接續質量指標的評估與測試,也可作為運營者測量互聯互通服務質量的技術依據。
該標準規定的測試方法主要用于對運營企業網間互聯互通時全程通信質量的考核,以及管理部門對運營者網間互聯互通通信質量的考核。它規定的測試方法中,包括采用直接測量方式得到的指標以及通過對比方式得到的測試指標。它對YD/T 1284-2003規定的技術指標給出了測試要求和測試方法,若欲詳細了解該標準的具體內容的請查閱附件2。
附件2:YD/T 1285-2003《公用電信網間通信質量測試方法--電話呼叫的接通率和撥號后時延》
三、公用電信網間互聯中繼電路擴容技術要求
我國通信行業標準YD/T 1404-2005《公用電信網間互聯中繼電路擴容技術要求》,于2005年9月1日發布、2005年12月1日開始實施。該標準規定了不同電信業務經營者網間互聯中繼電路進行擴容的技術要求,適用于不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固定本地電話網、國內長途電話網、國際電話網、IP電話網、陸地蜂窩移動通信網、衛星移動通信網、數字集群網網間,以及互聯網和電話網間的互聯中繼電路的擴容。
該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公用電信網間互聯管理規定》制定的。對公用電信網關口局間的中繼擴容的技術要求進行了規定,同時在標準中對電路群容量的定義、進入擴容準備階段和擴容實施階段以及擴容后所應達到的技術要求進行了規定。該標準包括的主要內容有四部分,具體詳見下表3。若欲詳細了解該標準的具體內容的請查閱附件3。
表3:YD/T 1404-2005《公用電信網間互聯中繼電路擴容技術要求》的主要內容
附件3:YD/T 1404-2005《公用電信網間互聯中繼電路擴容技術要求》
四、公用電信網間電話業務路由設置的技術要求
我國通信行業標準YD/T 1405-2005《公用電信網間電話業務路由設置的技術要求》與YD/T 1404-2005同時發布與開始施行。該標準規定了不同電信業務經營者關口局間電話業務的路由設置的基本原則和相關要求。適用于不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固定本地電話網、國內長途電話網、國際電話網、IP電話網、陸地蜂窩移動通信網、衛星移動通信網、數字集群網網間關口局間中繼路由的設置原則。
該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公用電信網間互聯管理規定》制定的。對公用電信網關口局路由設置原則、網間關口局設置的數量、路由的連接方式以及在發生故障后話務疏通的原則進行了規定。該標準規定的電話業務路由設置原則和相關技術要求用于保證網間正常電話業務的疏通和網絡通信安全,在網間發生故瘴時,還可以作為應急選擇方案疏通故障路由上的業務。該標準包括的主要內容有兩部分,具體詳見下表4。若欲詳細了解該標準的具體內容的請查閱附件4。
表4:YD/T 1405-2005《公用電信網間電話業務路由設置的技術要求》的主要內容
附件4:YD/T 1405-2005《公用電信網間電話業務路由設置的技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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