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電源集中監控系統是一個以通信電源設備為主,集機房空調、機房環境、安全防范、消防等專業輔助監控功能于一體的通信局(站)綜合基礎監控系統。監控系統的監控對象和內容應根據各電信運營企業維護管理體制的具體情況和要求來確定。我國現行通信行業標準YD/T 5027-2005《通信電源集中監控系統工程設計規范》和YD/T 1363.1-2014《通信局(站)電源、空調及環境集中監控管理系統 第1部分:系統技術要求》中,都有給出了在目前的電信運營企業維護管理體制下,可能納入通信電源集中監控系統的一些監控對象和內容,但不都是必選的,同時也不是最終的,可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和要求來選取與增減。另外,由于YD/T 1363.1-2014的版本為2014年的,給出的監控對象要比YD/T 5027-2005要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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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監控對象
通信電源集中監控系統(下簡稱為“監控系統”)主要是監控的通信電源設備,同時可將其他動力、配套及基礎設施的管理內容納入本系統之中進行統一的、綜合化的監控管理,為此,通常情況下,監控系統的主要監控對象可參見下表1,表中分別給出了YD/T 5027和YD/T 1363.1的內容。
表1:通信電源集中監控系統的監控對象
2、監控內容
監控系統是指對分布的通信局(站)的電源系統及設備進行遙信、遙測和遙控,實時監視其運行參數,監測和處理故障,記錄和處理相關數據,從而實現通信電源設備少人或無人值守和集中維護的計算機控制系統。因此,通信電源集中監控系統的監控內容是對監控對象的“三遙”內容(部分對象不可實施遙控),具體分別詳見下表2-1(YD/T 5027-2005)和表2-2(YD/T 1363.1-2014)。
表2-1:通信電源集中監控系統的監控內容(YD/T 5027-2005)
表2-2:通信電源集中監控系統的監控內容(YD/T 1363.1-2014)
上述內容規定了監控系統應具有的接入監控對象和監控內容的能力,在工程中,應根據維護需求合理選擇監控對象和監控內容,隨著新技術的發展和維護需求的提高,在工程應用中出現的新型電源、空調機節能設備,也可納入監控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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