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ITU-T的定義,三類文件傳真機是指在公用電話交換網(PTSN),以及在國際租用電路和綜合業務數字網(ISDN)上使用的文件傳真的三類機終端。為此,ITU-T對于G3文件傳真機給出了在電話網中互通技術要求的相關建議,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對G3文件傳真終端的技術要求(T.4);二是其傳輸規程的規定(T.30)。當然,ITU-T建議也轉化為國內的相應標準(GB/T 3382.x)。下述對G3文件傳真機在電話網中互通技術要求的相關標準情況進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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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TU-T建議T.4
1、T.4建議的歷史
ITU-T T.4建議早在1968年就進行了發布,后來在1976年、1980年、1984年、1988年進行了多次修訂。在1988年修訂時,正式以T.4《用于文件傳輸的G3傳真終端的標準化》的名稱進行了發布,因此,以此名稱時為第1個版本(1988年版本),目前已經歷過5次修訂,現行的是第6個版本,是在2003年發布的。此時,歷次版本的發布時間匯總在下表1-1中。
表1-1:T.4建議的版本情況
2、T.4建議的內容
該建議規定了G3傳真終端的特點,這些終端使黑白文件和可選的彩色文件能夠在通用交換電話網絡(GSTN)、國際租用電路和綜合業務數字網(ISDN)綜合業務數字網)上傳輸。G3傳真終端可以手動或自動操作,文件傳輸也可以與打電話一樣請求。G3傳真終端使用的控制規程在ITU-T建議T.30中進行定義。通過2003年版本的修訂,與前版本的主要變化詳見下表1-2-1;2003年版本建議書的主要內容共有17章、9個附件和2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附件和附錄的名稱詳見下表1-2-2。
表1-2-1:2003年版本T.4與前版本相比的主要變化
表1-2-2:2003年版本T.4建議書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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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ITU-T建議T.30
1、T.30建議的歷史
對于G3傳真終端的傳輸規程的內容在早期是在T.4中規定;在1976年進行重新編號,將傳輸規程部分的內容以T.30編號;后在1980年、1984年和1988年進行了多次修訂。在1988年修訂時,正式以T.30《在公用電話交換網上的文件傳真傳輸規程》的名稱進行了發布,因此,以此名稱時為第1個版本(1988年版本),目前已經歷過5次修訂,現行的是第6個版本,是在2005年發布的。此時,歷次版本的發布時間匯總在下表2-1中。
表2-1:T.30建議的版本情況
2、T.30建議的內容
該建議書規定了ITU-T T.4建議書定義的三類傳真終端所使用的規程。這些規程可以在公用電話交換網、國際租用電路和綜合業務數字網(ISDN)上傳送文件。進而,這些規程允許人工或自動方式通信,并可以要求文件傳輸會話交替進行。通過2005年版本的修訂,與前版本的主要變化詳見下表2-2-1;其2005年版本的主要內容共有6章、11個附件和8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附件和附錄的名稱詳見下表2-2。
表2-2-1:2005年版本T.30與前版本相比的主要變化
表2-2-2:T.30建議書的目錄(2005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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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國國家標準GB/T 3382
1、GB/T 3382的歷史
我國國家標準GB/T 3382是ITU-T建議T.4和T.30的國內轉化標準,它隨著T.4和T.30的修訂也在不斷修訂。我國第1次發布GB/T 3382是在1982年,當初是以GB 3382-82《文件傳真三類機在電話網中的互通技術條件》發布的,內含兩部分,分別包括T.4和T.30所規范的內容。然后在1985、1991、1993和2003年進行了4次修訂,目前的現行版本是2003年版本。同時在2003年版本發布時,發布為系列標準GB/T 3382.x,將終端的標準化部分(GB/T 3382.1)和傳輸規程部分(GB/T 3382.2)分別發布。
2、關于GB/T 3382.1-2003
我國在2003年11月19日發布修訂版本GB/T 3382.1-2003《文件傳真三類機在電話網中的互通技術條件 第1部分 用于文件傳輸的G3傳真終端的標準化》,并于2004年6月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了GB/T 3382-1993中第一部分的內容。該部分是參照ITU-T建議T.4的1996年版本(第4個版本)的內容,與T.4的一致程度為等同(IDT),同時采用了T.4在1997的修改單及1998年的勘誤單。本部分與GB/T 3382-1993第一部分相比的主要變化匯總于下表3-2中。
表3-2:GB/T 3382.1-2003與GB/T 3382-1993第一部分相比的主要變化
GB/T 3382.1-2003規定了在公用電話交換網,以及在國際租用電路和綜合業務數字網(ISDN)上使用的文件傳真三類機的終端特性。該文件傳真三類機可以傳送黑白文件,同時作為選用方式,也可傳送彩色文件等。適用于文件傳真三類機的設計、生產、檢驗和使用,是文件傳真三類機的主要技術依據。該部分的主要內容共有16章、8個附件和2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附件和附錄的名稱與表1-2基本相同,只是少了最后那章和最后的那個附件,因為GB/T 3382.1-2003采用的是T.4的1996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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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于GB/T 3382.2-2003
我國在2003年11月19日發布修訂版本GB/T 3382.1-2003的同時,也發布了GB/T 3382.2-2003《文件傳真三類機在電話網中的互通技術條件 第2部分 在公用電話交換網上的文件傳真傳輸規程》,并于2004年6月1日起實施,同時代替了GB/T 3382-1993中第二部分的內容。該部分是參照ITU-T建議T.30的1996年版本(第3個版本)的內容,與T.30的一致程度為等同(IDT),同時采用了T.30在1997與1998年的3個修改單的內容,同時也結合了我國標準的實際情況。本部分與GB/T 3382-1993第二部分相比的主要變化匯總于下表3-3-1中。
表3-3-1:GB/T 3382.2-2003與GB/T 3382-1993第二部分相比的主要變化
GB/T 3382.2-2003部分是關于在公用電話交換網上兩個傳真終端之間文件傳送所必須的過程。其主要內容共有6章、10個附件和6個附錄所組成,其章節、附件和附錄的名稱詳見下表3-3-2,與表2-2-2基本類同。
表3-3-2:GB/T 3382.2-2003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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