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信業務的定義
關于電信業務在我國GB/T 2900.68《電工術語 電信網、電信業務和運行》國家標準中的定義為:電信業務(telecommunication traffic)是指涉及電信業務量研究技術的總稱。它是指電信網或電信網的一部分的試呼、呼叫或信息的集合。這顯然是一個從技術角度的定義。
關于電信業務在ITU-T I.112《ISDN的術語》建議書中給出的定義是:電信業務(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是指為了滿足特定的電信需要,由主管部門或經過認可的私營機構向其客戶提供的服務。它是指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按管理的需要劃分的業務集合。這顯然是一個從管理角度的定義。本定義如果直譯應當是“電信服務”,看定義內容也應當譯作“電信服務”;我國電信界通常譯作“電信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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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電信業務的分類與演變
1、電信業務按服務能力分類
電信業務(telecommunication traffic)按服務能力分類可分為承載業務(Bearer Service)、用戶終端業務(Teleservice,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和補充業務(Supplementaty Service),其含義詳見下表2-1。
表 2-1:電信業務按服務能力的分類及含義
2、電信業務按業務屬性分類
電信業務(telecommunication traffic)按業務屬性分類可分為交互型業務(又可分為會話型業務、消息型業務和檢索型業務)和分配型業務(又可分為不需用戶單獨控制的分配型業務和需要用戶單獨控制的分配型業務),其含義詳見下表2-2。
表 2-2:電信業務按業務屬性的分類及含義
3、電信業務按管理屬性分類
電信業務(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按業務的管理屬性分為基礎電信業務(Bise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和增值電信業務(Value-added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兩大類,而且它們可以進一步的細分類,我國已形成《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以便于我國的電信業務的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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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電信業務發展演變
早年電信業務發展演變比較緩慢,但是存活比例比較高;近年電信業務發展演變比較迅速,但是存活比例相對較低,參見下圖2-4(截止到2000年左右)。有的電信業務發展與技術發展比較同步。例如,電話業務與電信網絡百余年同步發展;例如,各類數據業務,技術準備與推廣應用相當一致。有的電信業務發展與技術發展不甚同步。例如,多媒體業務和寬帶業務,技術準備相當充分,卻得到推廣應用相對遲鈍;又如,短信息業務,技術并未作特別準備,推廣應用卻相當迅速。
圖 2-4:電信業務的發展演變
三、電信業務質量的概念
1、電信業務質量定義
業務質量(QoS,Quality of Service)是指決定該業務用戶滿意程度的業務性能的綜合效果。直譯應當是“服務質量”。
2、電信業務質量表示方法
ITU-T推薦用以下四種性能表示業務質量:業務保障性能(Service Support Performance)、業務適用性能(Service Operability Performance)、服務能力性能(Serveability Performance)和業務完善性能(Service Integrity)。其每種性能的含義與相關參量被列于下表3-2中。
表3-2:表征電信業務質量的性能與相關參數
3、業務質量保障關系
業務質量與保障方面的關系詳見下表3-3-1,也可用圖3-3來表示,其中,業務質量與電信網絡性能的關系也一同匯總于表3-3-1之中??梢姡娦欧召|量是由電信網絡設施和電信網絡經營者共同支持保證的。
圖 3-3:業務質量保障關系圖
表 3-3-1:業務質量保障關系表
在研究電信網絡技術體制時,通常假定:“組織運營機構”保障、“用戶終端”保障、“電信業務工程”保障和“有效性工程”保障都是正常的。這種情況相當于已經建立了完整的連接。這時,電信業務質量僅僅取決于電信網絡的傳輸功能和傳輸性能。其中,各類電信網絡技術體制提供通用的電信網絡傳輸功能不成問題;不同電信網絡技術體制只可能提供不同的電信網絡傳輸性能。數字電信網絡傳輸性能通常采用下表3-3-2的傳輸損傷(Transmission Impairments)參量來表示。
表 3-3-2:數字電信網絡傳輸性能的傳輸損傷參量及定義
4、狹義電信業務質量
在電信網絡經營界,通常采用“服務質量”概念。服務質量由業務保障性能、業務適用性能、服務能力性能和業務完善性能類表示。這是一種廣義質量概念,這時“Quality of Service-QoS”譯作“服務質量”比較切題。在電信網絡科研界,通常采用“業務質量”概念。業務質量只用業務完善性能表示,有時甚至就用數據分組丟失率或信元丟失率來表示。這是一種狹義質量概念,這時“Quality of Service-QoS”譯作“業務質量”比較切題。顯然,“廣義質量概念”與“狹義質量概念”的適當應用與環境和目的密切相關。
關于電信業務狹義質量屬性,各類電信網絡沒有統一規定。但是,客觀上存在通用默認的狹義質量屬性和特定明確的狹義質量屬性,其具體含義詳見下表3-4。
表3-4:通用默認的狹義質量屬性與特定明確的狹義質量屬性
四、電信網絡的業務質量分析
1、PSTN業務質量
PSTN的業務質量規定包括:由保障電信網絡正常工作和保障電信業務質量共同決定的電信網絡傳輸損傷控制指標;由ITU-T建議G.711和G.712規定的話音信號編碼質量;根據模擬電話網的話務工程規范的電話呼叫擁塞概率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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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nternet業務質量
關于Internet網絡業務質量,ITU建議Y.1541規范的IP通信業務--IP性能和可用性指標的分配詳見下表4-2。
表4-2:IP電信業務狹義性能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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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ATV網絡業務質量
關于CATV網絡業務質量,包括以下內容:在預定的使用時間內,100%時間工作;關于傳輸延時不作特別限制;在這個工作時間內,都要求滿足廣播電視信號傳輸質量要求:ITU-R第10研究組和第11研究組制訂的BO/BR/BS/BT建議系列和ITU-T第9研究組制訂的H/J建議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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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ISDN業務質量
出于ATM/B-ISDN固有屬性原因,ATM/B-ISDN目前成功地應用于核心網絡以支持綜合業務。B-ISDN核心網絡可能與PSTN、Internet、CATV本地網配合應用。ITU-T建議Y 1541(I.381)規范了支持IP服務質量的ATM網絡質量指標,具體詳見下表4-4。
表4-4:ATM電信業務狹義性能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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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電信業務質量特點
關于電信業務質量特點,可用(但不限于)下述的幾個方面來描述:電信業務質量指標;電信業務狹義質量屬性描述;PSTN業務質量屬性特點;Internet業務質量屬性特點;電話質量屬性等效表示問題;等等。具體詳細描述詳見下表 4中。
表 4:關于電信業務質量特點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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