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數據安全法》將與我國的《國家安全法》、《網絡安全法》相關法律《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規章等共同構成我國數據安全范疇下的法律框架。《數據安全法》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規定“數據”安全的法律,明確對“數據”的規制原則。所謂“數據”是指任何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對信息的記錄。“數據安全”是指通過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數據處于有效保護和合法利用的狀態,以及具備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該法共計7章55條,,具體詳見下表0,包括章名稱及對應的條數。若要詳細了解該法律具體法律條文的請查閱下附件。該法的主要主管部門應是中央國家安全領導機構。
表 0:《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的目錄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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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制定本法的必要性
隨著信息技術和人類生產生活交匯融合,各類數據迅猛增長、海量聚集,對經濟發展、社會治理、人民生活都產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影響。數據安全已成為事關國家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黨中央對此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加快法規制度建設、切實保障國家數據安全等明確要求。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將數據作為新的生產要素。按照黨中央部署和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要求,制定一部數據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十分必要,其必要性歸納在下表1中的4個方面。
表 1:數據安全法立法的必要性
二、本法的要點
1、堅持以數據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促進數據安全
當前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正成為我國在國際環境中的核心競爭力。《數據安全法》鼓勵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促進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增進人民福祉。我國堅持維護數據安全與促進數據開發利用并重,互相促進。《數據安全法》的正式實施將為我國在國際數據經濟市場中提供堅實有力的保障。
2、深化數據安全體制建設
在大數據時代背景下,政務、社會、城市數字化轉型快速發展,依據本法建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數據責任主體,從統一化及可落地性出發,結合現有數據業務建設需求和建設情況,遵從整體策略方針,全面優化管理體制,為我國數字化轉型的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為構建智慧城市、數字政務、數字社會提供法律依據。
3、數據安全監管制約
《數據安全法》明確了數據管理者和運營者的數據保護責任,指明了數據保護的工作方向,對整個信息安全產業都帶來了積極的影響,全面消除數據管理者和運營者在數據安全建設中的盲區,數據安全建設有法可依,數據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有法可懲,這對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保護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具有非常大的價值。
《數據安全法》以人為本,鼓勵對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對投訴、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并充分考慮老年人、殘疾人的需求,維護每一個公民的合法利益。
4、深度覆蓋的全場景數據安全評估與防護要求
《數據安全法》特別指出“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屬于國家核心數據,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制度。”核心數據安全監督與管理、評估與防護建設刻不容緩。
《數據安全法》提出對數據全生命周期各環節的安全保護義務,加強風險監測與身份核驗,結合業務需求,從數據分級分類到風險評估、身份鑒權到訪問控制、行為預測到追蹤溯源、應急響應到事件處置,全面建設有效防護機制,保障數字產業蓬勃健康發展。
5、加大政務數據開放共享中的安全機制
《數據安全法》針對政務數據開發利用做出了明確的指示,要求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數字經濟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數據開放共享的安全保障措施,建立統一規范、互聯互通、安全可控的機制,利用數據安全運營,提升數據服務對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效果。
《數據安全法》的發布促進數據安全的保障力度和執法強度,對數字化轉型中的政務數據應用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數字經濟市場空間巨大。
6、加大違法處罰力度
《數據安全法》對數據安全違法行為賦予了多項處罰說明,對違反國家核心數據管理制度,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處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款,并根據情況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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