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關于我國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因其采用的技術體制不同而有多種,曾經得到我國標準化的有多達6種,其中窄帶系統由5種,它們是:采用國外引進的系統:被我國稱為體制A 的歐洲的TETRA系統和我國稱為體制B的美國的 iDEN系統。有我國自主知識產權所研發的系統,基于GSM技術的體制(GT800系統)、基于CDMA技術的體制(GoTa系統)及基于PDT體制的系統。一種寬帶系統是基于LTE技術的寬帶數字集群系統(B-TrunC)。這些集群系統的無線射頻(即工作頻率)及頻率特性要求主要分為下述三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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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800MHz頻段:窄帶數字集群系統
依據我國無線電管理規定的指配,窄帶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均應工作于800MHz頻段(806 ~821MHz/851~866 MHz),即前述的5種窄帶集群系統應工作于800MHz頻段內的不同頻道(25kHz等間隔配置時共有600個頻道)。800MHz頻段稱為窄帶數字集群通信系統的專用工作頻段。對于該頻段的頻率特性要求,在國家無線電管理文件、相應技術體制的技術標準和其工程建設標準中都有相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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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350MHz頻段:PDT窄帶系統
1、國家無線電管理的頻率指配與規定
PDT集群系統同樣屬于窄帶數字集群系統,然而,PDT系統是由我國公安部于2008年開始籌備開發的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專網集群系統。因此,在2007年4月信產部發布“關于發布《800MHz數字集群通信頻率臺(站)管理規定》的通知”(信部無[2007] 173號)時,并未包含PDT系統。而實際上,由于PDT系統是在公安部使用多年的MPT-1327模擬集群系統的基礎上演進而研制的,所以它的無線特性沿襲了MPT-1327系統的相關特性,如工作頻段,它仍然使用350MHz頻段。那么此時PDT數字集群系統是應該滿足原國家無委關于350MHz頻段的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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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隨著我國數字集群系統的普及應用,在實際組網的使用中,被廣泛使用的是TETRA系統(體制A),還有就是后來研制的、被公安行業一直使用的PDT系統。鑒于此,工信部在2019年11月1日又發布了《關于調整800MHz頻段數字集群通信系統頻率使用規劃的通知》(工信部無[2019] 237號)。《通知》要求,工作于800MHz頻段的窄帶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取消了體制B(iDEN系統)、基于GSM的體制(GT800系統)和基于CDMA的體制(GoTa系統)的相關無線電管理。調整后,工作于800MHz頻段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在僅保留TETRA系統(體制A)的同時,又新增了基于PDT技術體制的數字集群通信系統。也即在未來PDT系統將使用800MHz專用頻段,但《通知》沒有給出具體的調整使用時間。起碼目前仍工作于350MHz頻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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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安行業技術標準GA/T 1056的規定
在2013年,公安部首次發布了GA/T 1056《警用數字集群(PDT)通信系統總體技術規范》公共安全行業標準,該標準中規定了PDT系統工作于350MHz頻段的相關頻率特性及無線特性的下述要求:
PDT系統對于350MHz頻段分為三個頻段來使用,稱為單頻段頻率、雙頻段頻率1和雙頻段頻率2,其分段頻率范圍及用途等詳見下表2-2-1;其頻率編號規則詳見下表2-2-2,包括起始頻率、起始頻率編號及頻率間隔等;其三個頻段的每個頻點頻率詳見下表2-2-3。下表2-2-4給出了PDT系統空中接口的相關無線特性。
表 2-2-1:PDT系統使用350MHz頻段情況
表 2-2-2:PDT系統信道編號規則
表 2-2-3:PDT系統每個信道中心頻率
表 2-2-4:PDT系統空中接口的相關無線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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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安行業工程建設標準GA/T 1368的規定
在2017年,所發布的GA/T 1368-2017《警用數字集群(PDT)通信系統 工程技術規范》公共安全行業標準中,關于頻率配置要求僅給出了幾條原則,具體詳見下表2-3。
表2-3:GA/T 1368規定的頻率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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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4GHz頻段和1.8GHz頻段:寬帶數字集群系統
1、國家無線電管理的頻率指配與規定
在2014年我國推出了自主研制的基于LTE技術的寬帶數字集群系統(B-TrunC),為此,為了適應寬帶數字集群系統的應用,工信部于2015年2月26日發布了《關于1447~1467兆赫茲(MHz)頻段寬帶數字集群專網系統頻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無[2015] 59號),指配1447~1467 MHz頻段用于寬帶數字集群專網系統的工作頻率,并給出了該頻段相關頻率特性的管理指標要求。
欲詳細了解工信部關于“工信部無[2015] 59號”《通知》具體內容的請進入。
兩天之后,即2015年2月28日工信部又發布了《關于重新發布 1785~1805MHz 頻段無線接入系統頻率使用事宜的通知》(工信部無[2015] 65號),該《通知》是為了支持于采用TDD雙工模式的本地無線接入系統的寬帶業務的接入能力。由于寬帶數字集群系統同樣屬于TDD雙工模式的本地無線接入系統,所以1785~1805MHz 頻段也可適用于基于LTE技術的寬帶數字集群通信(B-TrunC)系統。但根據工信部這兩個管理文件的要求,兩個工作頻段適用于我國建網的主要行業部門有所不同,具體詳見下表1-2中,表中也同時給出了兩個頻段的相關頻率特性。根據表中的信道帶寬安排知,1.4GHz頻段建網更適宜支持寬帶業務的接入。
表3-1:1.4GHz頻段和1.8GHz頻段的頻率特性及傾向于建網使用的行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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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家技術標準GB/T 37291的規定
在2019年我國首次發布了國家標準GB/T 37291《基于LTE技術的寬帶集群通信(B-TrunC)系統 總體技術要求(第一階段)》,其中規定了基于LTE技術體制寬帶集群系統的工作頻段及無線射頻的相關特性的下述要求:
基于LTE技術體制寬帶集群系統應工作在1.4GHz頻段和1.8GHz頻段,具體情況詳見下表3-2中,包括頻率范圍、頻點號、信道帶寬、雙工方式等。由表可知,與表3-1相比,1.8GHz頻段配置的小的信道帶寬沒有被選用。標準中規定了1.4GHz頻段和1.8GHz頻段的相關射頻指標要求,分別與“工信部無[2015] 59號”和“工信部無[2015] 65號”中完全相同。
表 3-2:基于LTE技術體制寬帶集群系統的工作頻段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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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家工程建設標準GB/T 50760的規定
2021年我國發布的國家工程建設標準GB/T 50760《數字集群通信工程技術規范》中,首次對基于LTE技術的寬帶集群通信(B-TrunC)系統的工程建設要求做出了規定。其中關于B-TrunC系統的工作頻段及相關頻率特性要求與表3-2基本相同。關于B-TrunC系統配置的信道帶寬與對應的資源塊(RB)數量應符合下表3-3的規定。
表 3-3:B-TrunC系統配置的信道帶寬與對應的資源塊(RB)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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