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通信工程建設環境保護,嚴格控制環境污染,保護生態環境,更好的發揮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的效益,在通信工程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時應遵循GB/T 51391《通信工程建設環境保護技術標準》等相關標準的技術規定,以避免或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保護植被、水源、海洋環境和特殊生態環境。下述以GB/T 51391標準要求為主線,并結合其它相關標準即規定要求,來介紹通信建設項目相關環境保護的具體技術要求與規定要求,若要詳細了解GB/T 51391標準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
附件:GB/T 51391-2019《通信工程建設環境保護技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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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電磁輻射保護
在GB/T 51391中,對通信工程建設的電磁環境保護是從電磁環境控制限值、電磁環境評估和電磁環境防護三個方面提出的要求。
1、電磁環境控制限值
GB/T 51391中對于無線通信局(站)通過天線發射電磁波的公眾暴露控制,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8702中的相關規定,并重點關注了0.1MHz~300GHz頻率范圍的具體要求。
我國現行的GB 8702 是GB 8702-2014《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給出了公眾曝露控制限值,即為控制電場、磁場、電磁場所致公眾暴露,環境中電場、磁場、電磁場的場量參數的方均根值應滿足下表1-1-1的規定。環境電磁輻射場(不同頻率范圍)的場量參數包括電場強度E、磁場強度H、磁感應強度B和等效平面波功率密度Seq。
表1-1-1:公眾曝露輻射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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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391還明確了:無線通信局(站)產生的電磁照射僅為環境電磁總量的一部分,為使電磁照射滿足上述規定(表1-1-1)的控制限值要求,單個項目發射電磁波的公眾暴露管理限值宜符合現行環保行業標準HJ/T 10.3《輻射環境保護管理導則 電磁輻射環境影響評價方法與標準》的有關規定,并宜滿足下表1-1-2的要求。
表1-1-2:單項無線通信系統發射電磁波的電磁輻射評估限值
2、電磁環境評估
欲詳細了解GB/T 51391中關于電磁環境評估要求的請進入。
3、電磁環境防護
除了GB/T 51391中對無線通信局(站)電磁環境防護做出原則性要求外,對于相關無線通信專業有專門的標準做出具體要求。如YD/T 5202《移動通信基站安全防護技術暫行規定》對移動通信基站的電磁輻射防護規定了具體技術要求;GB/T 13616-2009《數字微波接力站電磁環境保護要求》對數字微波通信系統的電磁環境保護規定了具體技術要求;GB/T 13615《地球站電磁環境保護要求》對衛星地球站的電磁環境保護規定了具體技術要求;GB 21288《移動電話電磁輻射局部暴露限值》規定了靠近人體頭部使用,能發射電磁波的移動電話的電磁輻射公眾頭部暴露限值要求。
欲詳細了解各專業相關通信標準規定的技術要求的請進入:移動通信基站;數字微波通信系統;衛星地球站;移動通信終端
二、生態環境保護
在GB/T 51391中,對通信工程建設的生態環境保護是從下述四個方面提出要求的,即:生物及其棲境保護;土地利用與水土保持;人文景觀;水資源和大氣環境。都是一些條款性要求,具體詳見該標準原文,即見附件。
三、環境噪聲控制
在GB/T 51391中,對通信工程建設的環境噪聲控制是從下述三個方面提出要求的:
1、建設項目施工的噪聲控制
通信建設項目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的建筑施工噪聲,應當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12523《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規定,詳見下表3-1,并符合當地環保部門的相關要求。
表3-1: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
2、具備明顯單位邊界的通信局(站)或設備所排放的噪聲控制
對于具備明顯單位邊界的通信局(站)或設備,向周圍所排放的噪聲,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1234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規定,噪聲的限值應按下表3-2中規定執行。
表3-2: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
3、位于城市范圍內和鄉村居民區內的無單位邊界的通信設施所排放的噪聲控制
位于城市范圍內和鄉村居民區內的無單位邊界的通信設施,向周圍環境排放噪聲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3096《聲環境質量標準》的相關規定,詳見下表3-3的要求。
表3-3:城市5類環境噪聲標準值
欲詳細了解上述關于環境噪聲控制的三個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介紹的請進入。
另外:我國通信行業標準YD/T 1816-2008《電信設備的噪聲限值要求和測量方法》針對各種電信設備的使用環境,進行分級,確定了限值。
欲詳細了解YD/T 1816標準要求的請進入。
四、綠色包裝
通信工程建設應采取措施防止或減少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污染。通信設備的包裝應符合國家現行國家標準GB/T 3873《通信設備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優先采用綠色包裝。綠色包裝應滿足下表4的規定要求。
表4:通信設備綠色包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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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廢舊物品回收
依法被列入強制回收目錄的通信用廢舊物品,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該產品的生產、銷售、進口企業或有資質的企業對該產品進行回收,使用單位應及時督促、協助收集和臨時保存、保管。目前在我國,各種廢舊物品的回收處理都有相應的國家標準所規范,下表5匯總了各種通信用廢舊物品的回收處理應符合的相應現行國家標準的名稱。
表5:各種通信產品廢舊物品回收處理應符合的標準名稱
六、關于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和強制回收物品及包裝名錄
在GB/T 51391中,提到了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和強制回收廢舊物品與包裝物名錄,下述對這兩個名錄做一簡要介紹。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在GB/T 51391中規定,對于可能產生環境影響的通信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按《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的要求進行分類管理。目前新的《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是環境部于2021年11月30日發布的環境保護部令第16號,它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而制定的。該管理名錄依據其個類別項目的規模,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劃分為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三種類別。該管理名錄共列出了55個大類、173個小類的建設項目類別,其中涉及到電子與信息通信的建設項目類別和環評類別要求匯列于下表6-1中,以供通信人了解。
表6-1:涉及到信息通信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
2、國家強制回收廢舊物品及包裝物名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第十五條規定:生產列入強制回收名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的企業,必須對廢棄的產品或者包裝物負責回收;對其中可以利用的,由各該生產企業負責利用;對因不具備技術經濟條件而不適合利用的,由各該生產企業負責無害化處理。目前,我國還沒有制定和發布強制性廢舊物品和包裝物的名錄,但國家已經開展了這方面的研究。通常情況下,強制性回收廢舊物品和包裝物名錄所包含的內容大致如下表6-2所示的五大類。
表6-2:強制性回收廢舊物品和包裝物名錄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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