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國際電信聯盟無線通信部門(ITU-R,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Radiocommunication Sector),是國際電信聯盟(ITU)的其中一個常設機構。在ITU的常設機構中,除總秘書處外,還有國際電聯標準化部門(ITU-T)、國際電聯無線通信部門(ITU-R)和國際電聯電信發展部門(ITU-D)三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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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U-R在電聯總秘書處(ITU-SG)協調下工作,ITU-R在日內瓦總部設置的常住單位是國際電聯無線電通信局(RB),主持部門的日常工作。
ITU-R的使命是重點確保所有無線電通信業務,包括利用衛星軌道的無線電通信業務,均能合理、平等、有效和經濟地利用無線電頻譜,并就無線電通信事宜開展研究和批準建議書。ITU-R在ITU中發揮的具體作用主要表現在下表1中。
表1:ITU-R發揮的具體作用
二、ITU-R的組織結構
ITU-R的組織結構圖如圖2所示。它有兩個大會和兩個主要機構組成,即世界無線通信大會(WRC)和無線電通信全會(RA)、無線電通信管理局和無線電規則委員會。
圖2:ITU-R的組織結構圖
1、世界無線通信大會(WRC):圖中世界無線通信大會(WRC,World Radiocommunication Conferences)置于組織結構的頂層,這是因為WRC確定著一個周期時段內ITU-R的具體工作職責內容。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每三至四年舉行一次,根據 國際電聯《組織法》規定的WRC職責詳見下表2-1。最近一次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是2015年11月2-27日在瑞士日內瓦召開的(WRC-15),它確認了2015-2019周期內的具體工作內容。
表2-1:WRC和RA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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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無線電通信全會(RA):無線電通信全會(RA,Radiocommunication Assemblies)通常每兩年或三年舉行一次,負責無線電通信研究的結構、計劃和批準。其RA的職責列于表2-1中。
3、無線電規則委員會(RRB):無線電規則委員會(RRB,Radio Regulations Board)有12名委員,是由全權代表大會選出,獨立進行兼職工作,通常每年到日內瓦參加四次會議。其無線電規則委員會的職責詳見下表2-3。
表2-3:RRB和BR的職責
4、無線電通信局(BR):無線電通信局(BR, Radiocommunication Bureau)是無線電通信部門(ITU-R)的執行機構,主任負責協調該部門的各項工作。有一班水平高、能力強的工程師、計算機專家和管理人員協助無線電通信局主任開展工作,他們與負責行政工作的人員一道共同組成無線電通信局。無線電通信局的職責列于表2-3中。
無線電通信局(BR)下設空間業務部(SSD)、地面業務部(TSD)、研究組部(SGD)及信息技術、行政管理和出版物部(IAP)。這些業務部門的職責及下設的處室詳見下表2-4。
表2-4:BR業務部門的職責及下設的處室
另外,關于ITU-R組織結構間的工作方法詳見附件2,內包括ITU-R工作方法與ITU-R文件要求等,共通信人了解。
附件2:ITU-R的工作方法-2015
三、ITU-R的主要交付物
???1、《無線電規則》(RR):《無線電規則》(RR)涵蓋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的各項決定,包括所有附錄、決議、建議和引證歸并的 ITU-R 建議書。《無線電規則》的初次發布是在1995年日內瓦世界無線電大會(WRC-95)通過的,隨后經過每次WRC修訂,進行不斷的更新。
國際電聯的法律框架包含具有條約地位并對國際電聯成員國具有約束力的國際電聯《基本文件》,即《國際電信聯盟組織法和公約》以及對《組織法》和《公約》形成補充的《行政規則》。《無線電規則》(RR)是《行政規則》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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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序規則》:《程序規則》由無線電規則委員會(RRB)批準,通過澄清現行《無線電規則》(RR)特定條款的應用或確定該現行《規則》可能尚未規定的必要實用程序對該現行《規則》予以補充。《程序規則》由無線電規則委員會(RRB)每年更新。
3、ITU-R建議書: ITU-R 建議書是國際電聯無線電通信部門ITU-R(前國際無線電咨詢委員會(CCIR))制定的一套國際技術標準,是無線電通信研究組的課題開展研究的成果。這些研究包括的領域詳見下表3-3。
表3-3:ITU-R建議書涵蓋無線電通信的技術領域
3、ITU-R報告: 報告是由研究組就特定主題制定的技術、操作或程序說明。它與建議書不同的是,它是無線電通信研究組(GS)無課題的、但設定特定主題的研究結果。
4、ITU-R 手冊:手冊就無線電通信某些方面的現有知識、研究現狀或良好的運營或技術做法作出說明,其對象應是負責無線電業務或系統規劃、設計或使用的無線電工程師、系統規劃人員或運營官員,手冊特別關注發展中國家的要求。手冊內容自成一體,不要求使用者熟悉國際電聯其它的無線電通信案文或程序,但手冊的范圍和內容不應重復國際電聯以外出版物的范圍和內容。
四、ITU-R的標準化工作
ITU-R 建議書和ITU-R 報告是ITU-R對全球無線通信領域的標準化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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