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ITU稱為國際移動通信-2000,即IMT-2000)的發展,ITU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就開始對IMT-2000的頻譜(發射和接收頻率,包括IMT-2000的地面部分和衛星通信部分)進行研究和規劃,剛開始只是針對IMT-2000的頻譜,后來(到2012年)發展為對IMT(即包括4G、5G)的頻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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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WRC-92說起
1、WRC-92
ITU于1992年2月3日至3月3日在西班牙的馬拉加的托雷莫利諾斯召開了WRC-92大會,會上首次為IMT-2000分配了230MHz的頻率,即上行1885~2025MHz,下行2110~2200MHz,也稱為IMT-2000核心頻段,上下行頻帶不對稱,主要考慮FDD方式和TDD方式。同時確認,1980~2010MHz(上行)和2170~2200MHz(下行)用于IMT-2000的移動衛星業務,將在2005年起使用。
2、WRC-2000
2000年5月8日至6月2日 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爾召開的WRC-2000大會上,為了保證IMT-2000系統使用的頻率,WRC-2000又在WRC-92頻譜的基礎上增補了新的三個頻段:806~960MHz,1710~1880MHz和2500~2690MHz,共計514MHz。
對于IMT-2000頻譜的使用來講,ITU-R上述兩次大會可以說是顯得非常重要,包括后來的增補,它為ITM地面部分的頻譜規劃了近千兆赫茲的頻率范圍,強有力的支撐了IMT-2000及IMT技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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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ITU-R建議M.1036的版本
1、第1個版本
ITU-R在1994年3月根據WRC-92會議的安排,首次發布了ITU-R建議M.1036《在1885~2025MHz和2110~2200MHz實施IMT-2000的頻率安排考慮》,該建議書主要是根據WRC-92會議上確認的IMT-2000用230MHz頻段的實施做出了安排,包括目標、原則等。這是M.1036建議書的第1個版本,即M.1036-0,僅是針對WRC-92確認的IMT-2000核心頻段地面部分做出的要求。
2、修訂版本
而后,根據IMT-2000頻段的最新研究情況以及歷次WRC會議確認的內容,M.1036經過了多次修訂。第一次修訂是在1999年的1月(M.1036-1),本次修訂并沒有增加新的頻段。
在WRC-2000會議后,ITU-R于2003年6月進行了第二次修訂(M.1036-2),在2003年版的M.1036-2中,由于頻段的增加,開始對頻段進行了編號和給出推薦頻率的具體安排。此時,將806~960MHz編為A頻段(包括A1和A2);頻段1710~2025 MHz和2110~2200 MHz編為B頻段(包括B1~B6);頻段2500~2690MHz暫未給予編號但給出了推薦頻率安排(因為ITU-R仍在對該頻段進行探討研究)。下表2-2和圖2-2示例了頻段1710~2200 MHz(B頻段)頻率的具體推薦安排,以供了解。
表2-2:IMT-2000頻段內的頻率安排表(M.1036-2給出的B頻段)
圖2-2:IMT-2000頻段內的頻率安排圖(M.1036-2給出的B頻段)
在2007年7月的第三次修訂時(M.1036-3),給出了頻段2500~2690MHz的編號為C頻段(包括C1~C3),用于地面部分,部分用于IMT-2000的衛星部分。
3、為IMT的修訂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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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1036上述幾次修訂中都是針對IMT-2000的頻譜安排,從2012年3月的第4次修訂(M.1036-4)時,ITU-R開始注意為IMT的頻譜安排,已經不再是IMT-2000了,其建議書的名稱變為《“無線電規則”中為IMT確定的頻段內實現國際移動通信(IMT)地面部分的頻譜安排》。此時ITU-R已為IMT確定了6個頻段(其頻段編號為A~F),基本情況具體詳見下表2-3中。其中的E1頻段是專門分配給TDD模式的2300~2400MHz共100MHz(在我國專門分配給了TD-SCDMA系統使用)。在2015年10月的又進行了第5次修訂(M.1036-5),該版本是根據ITU-R的最新研究成果對2012年版本(M.1036-4)進行的修訂,但仍然是表2-3中的6個頻段(頻段編號為A~F)。
表2-3:ITU-R為IMT確認頻譜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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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ITU-R建議M.1036-5版本的介紹
經過ITU-R的二十多年對IMT-2000頻譜的精心研究與各國近些年的頻率使用的實踐,M.1036建議經過5次修訂(共有6個版本),使M.1036建議書內容更加豐富成熟,有力的促進和指導了國際上IMT技術的發展。
M.1036-5版本建議書的范圍是為IMT系統地面部分發射和接收頻率安排的選擇及安排本身提供指導意見,協助各個國家及地區的主管部門在《無線電規則》(RR)確定的頻段內實施和使用IMT地面部分時處理相應的與頻譜有關的技術問題。推薦這些頻率安排的著眼點是促進最有效率和最有效力地使用頻譜以推出IMT業務,同時對這些頻段內的其他系統或業務影響最小,并促進IMT系統的增長。
M.1036-5版本的重點內容是:用于《無線電規則》中為IMT確定的頻段內的IMT實施的頻率安排,共有6節,即表2-3中6個頻段(編號為A~F),和《適用于第1-6節中的頻率安排的實施問題》的附件1。
關于頻率安排是對編號A~F的6個頻段分別具體給出了頻段內實施IMT時使用的頻率安排,主要內容包括以表示和圖示以及它們的注釋,表、圖、文并茂,非常清晰,有成對頻率的安排(用于FDD)和不成對頻率的安排(用于TDD),以及中心間隔和雙工間隔要求等。
M.1036-5版本中附件1《適用于第1-6節中的頻率安排的實施問題》,實際上就是規定了頻段內頻率安排實施使用時的指導原則。它包括流量不對稱的影響、頻譜的分段、雙工安排和間隔、頻率可用性等內容。另外,在M.1036-5版本的最后給出了在規劃IMT頻譜的實施時,最好能達到的目標,具體詳見下表3中(共19項)。
表3:在規劃IMT頻譜的實施時應能達到的目標
需要說明的是,至此,實際上M.1036-5版本對IMT頻譜的安排實施,只涉及到IMT-2000系統和IMT-Advanced系統,并沒有涉及IMT-2020系統。若要詳細了解2015年版M.1036-5建議書具體內容的請查閱下附件。
附件:M.1036-5(10/2015)《“無線電規則”中為IMT確定的頻段內實現國際移動通信(IMT)地面部分的頻譜安排》
然而,在2019年的10月ITU-R又對M.1036-5進行了修訂,發布了M.1036-6,其已開始涉及到IMT-2020系統的頻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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