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頻率屬于有限的自然資源。為了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無線電頻譜頻率,保證各種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運行,防止各種無線電業務、無線電臺站和系統之間的相互干擾,我國無線電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參照國際電信聯盟的最新版本《無線電規則》(RR,Radio Regulations),結合我國無線電業務的發展現狀,制定了相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以下簡稱《劃分規定》),且隨 RR不斷的版本修訂更新。
欲具體了解我國無線電頻率管理的請進入。
一、版本情況介紹
1、《劃分規定》的變遷
2000年9月25日我國首次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后,依此我國的無線電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已經先后六次發布了《劃分規定》,包括:2001年版、2006年版、2010年版、2014年版、2018年版和2023年版。下表 1匯總了歷次版本的發布與實施日期、發布文號(部令號)及參照的ITU《無線電規則》的版本等情況。需要注意的是《劃分規定》后期版本將取代前期版本。
表 1:《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版本發布的基本情況
2、《劃分規定》是規章
歷次版本《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是以國家部門規章(即部令)的形式公布的,具有法規屬性。《劃分規定》是我國劃分無線電頻率的法定依據,它為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保證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運行,防止各種無線電業務、無線電臺站和系統之間的相互干擾提供法效支撐。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地區除外)研制、生產、進口、銷售、試驗和設置使用各種無線電設備,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的無線電頻率管理的規定,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等國家行政法規及規章辦理相應的手續。
二、版本修訂的必要性
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主要是結合國際電聯《無線電規則》的變化情況和我國無線電業務的發展現狀的變化情況。
1、適應并銜接 ITU的《無線電規則》
隨著無線電業務和無線電技術的發展與演進,國際電聯(ITU)每隔3~4年將召開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WRC),不斷地對國際電信聯盟(ITU)的《無線電規則》(RR)中的國際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進行修訂,目的是要既適應國際上新的無線電業務的發展需要,又要適應世界各國(三個無線電區)無線電頻率的實際使用情況。新版的 RR 反映了當前世界上無線電技術進步的趨勢和無線電業務對頻率的使用和發展狀況,同時反映了當今社會經濟發展對無線電頻率資源的需求情況。不斷更新的 RR在各國均具有法規地位,我國已在每次大會的最后文件上簽字。我國的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必須與之相適應與銜接。
2、適應于我國無線電頻率資源的有效利用與新無線電業務的發展需求
為適應我國無線電業務和無線電技術的發展,滿足我國各行業、各部門對無線電頻率資源的需求,并與RR中國際頻率劃分保持一致(我國是國際無線電三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我國無線電管理部門自然應啟動對原版本的《劃分規定》進行修訂工作。歷期版本的《劃分規定》作為我國無線電管理領域基礎性法規文件,對我國當期合理高效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規范無線電設備的管理發揮了巨大作用,并對我國新興的無線電業務或應用具有傾斜規劃、超前引領的作用。
欲具體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介紹的請進入。
三、版本修訂的過程
1、修訂過程經歷的階段
我國每次對《劃分規定》的修訂,基本上是要經過如下過程:由專業人員起草《劃分規定(修訂草稿)》;組織相關部門與單位的座談會進行了專題調研,形成《劃分規定(征求意見稿)》;網上公示征求意見,最后經專家論證,形成《劃分規定(送審稿)》;國務院電信主管部門(目前為工信部)部務會議通過,形成新版《劃分規定》,部長簽署部令予以公布實施。每次修訂過程都將歷時大約兩到三年左右的歷程。
2、各版本的修訂過程及共工作情況
我國歷次依據 RR的不同版本,充分結合我國無線電頻率資源的使用情況和無線電業務的發展情況,對我國《劃分規定》的修訂進行廣泛的實際調研、意見征求、充分論證,統籌考慮各部門、各行業對頻譜資源的中長期需求,需要做出大量的工作,方能形成《劃分規定》新的版本。新的版本《劃分規定》將是下一階段我國開發、利用、保護無線電頻譜資源的基礎性行政規章,以有力促進無線電頻譜資源的合理和有效使用,引導無線電產業高質量發展發揮其重要作用。下表 3-2匯總了歷次版本《劃分規定》的修訂過程及其開展的工作情況。
表 3-2:我國歷次版本《劃分規定》的修訂過程及其所開展的工作情況
四、版本修訂的主要內容
1、2006年版內容的修訂情況
2006年版是對2001年版《劃分規定》(信產部令第14號)的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表4-1所示,主要包括三個方面。
表 4-1:2006年版《劃分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
2、2010年版內容的修訂情況
2010年版的《劃分規定》與2006年版相比,在文字結構上有了很大的變化(主要是增加了附錄)。2010年版的《劃分規定》采用前言、正文和附錄三個部分來組成。各組成部分的內容說明詳見下表4-2-1。2010年版《劃分規定》的正文第三章,即《頻率的劃分規定》,與2006版相比,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表4-2-2所示,主要包括四點內容。
表 4-2-1:2010年版的《劃分規定》內容組成部分的說明
表 4-2-2:2010年版《劃分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
3、2014年版內容的修訂情況
隨著我國無線電技術及應用的迅猛發展,各行業、各部門對無線電頻率依賴日益增強,頻率使用需求急劇增加。為了加強對頻率資源的管理,緩解頻率資源供需矛盾,并與2008年版國際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相銜接,亟需對2010年版的《劃分規定》進行修訂。2014年版《劃分規定》的修訂,共涉及535處。其中,針對腳注的修訂196處,針對劃分表的修訂339處,具體內容詳見下表4-3中。
表 4-3:2014年版《劃分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
4、2018年版內容的修訂情況
在2018年版的《劃分規定》修訂工作中,堅持以科學、合理、有效利用無線電頻率為指導,統籌兼顧近期需求與長遠發展,統籌考慮技術先進性、超前性與技術成熟性、經濟性。同時,保持與國際電信聯盟《無線電規則》(2016年版)相銜接。2018年版《劃分規定》的修訂,共涉及13種無線電業務、110個頻段及225條腳注的修訂,具體內容詳見下表4-4中。
表 4-4:2018年版《劃分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
5、2023年版內容的修訂情況
根據《無線電規則》(2020年版)修訂情況和我國國內協調結果,2023年版《劃分規定》的修訂主要作出如下表4-5-1所述的修改,涉及到術語與定義的有14處;涉及到無線電頻率劃分表共有83處;涉及到腳注(包括國際腳注和中國腳注)有172處;還涉及到附錄的多處指標的修改。下表4-5-2給出了修訂的2023年版《劃分規定》所取得的主要成果。特別值得一提的成果是:在全球率先將6GHz頻段劃分用于IMT系統,有利于推動該頻段全球或區域頻率劃分一致,為5G/6G系統發展提供充足的中頻段頻率資源。
表 4-5-1:2023年版《劃分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
表 4-5-2:修訂的2023年版《劃分規定》所取得的成果
五、《劃分規定》內容的變化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的主要內容,從2010年版起,共有前言、正文和附錄三部分組成,2014年版又把“前言”改稱“總則”。正文分為三章,有的章有相應的章節。正文比較重要的一章是《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該章的核心是無線電頻率劃分表與無線電頻率劃分腳注(包括國際腳注和國內腳注)。附錄有三個,其中的一個附錄又有三個附件。這里給出2006年版和2014年版《劃分規定》的目錄,以作比較了解,具體分別詳見下表5-1和5-2。后續版本的《劃分規定》的目錄與2014年版的相同。
表 5-1:2006年版《劃分規定》的目錄
表 5-2:2014年版《劃分規定》的目錄
欲詳細了解我國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具體內容的請進入。
ITU的WRC-23,將于2023年11月20日至12月25日在阿聯酋的迪拜召開,屆時,待視《無線電規則》的修訂情況,將啟動2023年版本《劃分規定》的修訂。
欲進一步了解我國《無線電設發射備管理規定》內容要求的請進入。